章节14
作者:爱爬树的鱼      更新:2020-08-01 18:31      字数:4271
  急,不急。再过个几年咱们绝对能买到更大更漂亮的房子。”信我者得永生。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在一年多后的911事件后,国内的股市将会持续狂跌直至10月22日到10月24日。这3天蹦床式的惊人一跃从10月22日的1514三天冲到1745,然后当然是符合牛顿万有引力的一次回落到11月8日的1550,此后就是再被打了一次鸡血,终于冲到12月4日的1770,无奈人不胜天,再次被耶稣在圣诞之日迫回原形于1593。

  我所要做的,就是用家中准备买房的所有积蓄包括银行贷款将10月22日前由于狂跌而四处贱卖的股票以低价买入,在3天的股票暴涨而重新引发所有人疯狂买进股市供不应求时再以高价卖出。之后静待下一轮股票上升,再一次故计重施……而等到2002年,世界杯的开启,也将大开我的财富之门。

  体彩。哦!我是如此的爱你啊~

  至世界杯的结束,我也充分将两次的财富集齐后,要干嘛呢?

  当然是买地买房!

  要说中国将来最热的是什么?绝对是非房地产莫属!这可是块超级大的香饽饽啊。之前没向房地产出手是因为没钱,等这会经过了两次财富洗礼后,当然不是把钱放在银行里发霉。不丢出来扔房地产那溜溜也枉为我是2007年的穿一代。

  等净赚完这一大笔,啧啧,我擦擦口水。

  额滴神啊~

  那一家人从此就可以躺在钱堆里看金子看到眼花花数票票数到手抽筋。

  在此,我一定要郑重感谢上一次911的失恋,若不是因为上一次失恋,我心痛难忍地以研究股票来分散注意力转移伤心,也不会如此清楚的记得911后那一段宝贵的日子啊(其实也只记得这一段,要不我不更大发了)。

  而说到2002的世界杯,我就不得不再推另一大功臣——老爸。若不是当年他拉着半夜失眠蹲在冰箱前翻牛奶喝的我熬夜看世界杯,并热血不已地不断向我灌输各场胜负知识,我也不会对2002年的世界杯这般了若指掌。

  想到未来数不清的票票和美男,我陶醉的双手捧心。金钱和美男都是罪恶之源,oh~把你们的票票和美男全给我,就让我独自一人承受这份深重的罪恶吧——

  正陶醉至最高境,一颗小石子忽然突破开启的小窗,直接在我身前的书桌上着陆。

  虽然我住在2楼,但三更半夜的朝人家房里扔石头也忒不文明了吧。

  将头探出窗外,星空下,少年仰首站在花圃前,倾泻了一身的月光。

  我突然……

  突然想起了罗密欧与朱丽叶(暴寒)……

  他们也是露台幽会,而且他们还有一段旷世经典的台词。

  啊,罗密欧啊罗密欧,为什么你是罗密欧。

  哦,朱丽叶啊朱丽叶,为什么你是朱丽叶。

  这台词真是……真是太罗曼蒂克了。不知道……如果把这台词套在我和小屁孩身上……

  想象到一半,我表情卡住了。啊啊~~居,居然被自己给囧到了!

  楼下,小屁孩不耐烦地朝我比了个手势,叫我立刻下去。

  我犹豫了一下,这小孩一年来跑我家跑的倍儿勤,若再被太后和老头子知道他大半夜的还蹭到女儿家门前站岗放哨,那我滴清白……

  小屁孩已经再捡起一颗小石头对着太后房间的窗户跃跃欲试。

  我急了,忙比划着手势说我马上就下去。

  恶霸啊,这纯粹一恶霸。

  哪有人这样子幽会的?

  我要再慎重考虑一下,该不该收了他。

  匆匆忙忙的赶下楼,他双手插在口袋里挑着漂亮的凤眼偏头看我。

  上个礼拜体检时,他就板着那张死人脸把身高180的体检单子塞到我手里。我默了一下,这小屁孩原来还惦记着这档子事。

  成长发育期的孩子变化很快,他原本幼圆可爱的正太脸渐渐拉长,浮出了俊秀美少年的雏形,四肢修长柔韧,微带着属于少年的单薄青涩。

  我凝望月光下那张好看得难以形容的脸,嘴巴咕哝了一句。

  他扬眉,“说什么呢?”

  我抿嘴,“妖孽。”

  出乎意料的,这次他并没有多做任何反应,只是牵起我的手朝巷子外走去。

  夜色很美,我们牵着手在月光下走过安安静静的青石板路。

  今晚他来找我是为什么?

  他不主动说,我也不问。

  很多年后,当我再次回忆起这一幕,这幅画面就好像一部黑白定格的老旧照片在我记忆中静静地摊开,缓缓揭起了历史的第一幕。

  “任金笙。”

  他的声音在这个夜里十分清冷。

  “明年我要去美国。”

  离别(中)约定

  我想我此刻凝住的表情一定很可笑。

  我尝试着扬起嘴角,模糊地笑着说,“真是恭喜了。”

  难道历史真的无法改变,他最终还是要按照原定的轨迹在18岁这年去美国?

  在那,他将遇到他人生中真正的真命天女,而我这个半路杀出的冒牌货呢?这个最后被留下来的我该怎么办?

  他牵着我始终直视前方,没有回头看到我朦胧不安的表情。

  “我爸妈在美国接了一个大case,至少要在那边呆几年,所以他们打算把我也接过去读书等他们的case结束后再一起回来。”他解释道,声音力持平稳却掩不住那丝烦躁,“明年的三月我就要走。”

  “三月就要走啊。”就连这个时间都没有改变啊。

  “我会在3月3日后再走。”他停下脚步,向我承诺。

  我“恩”了一声,一时无话。

  该说什么呢,至少……他并没有在我生日这天走。

  那……我可以因此而相信历史还会有转变的余地吧。那,我可以因此而相信接下去的一切并不一定都按原定的剧本走吧。

  飞蛾扑火。

  这四个字从前我一直嗤之以鼻。明知道是火,这火会灼伤自己甚至会把自己给焚烧殆尽,为什么还要这么傻的扑上去?常听人用这个词来形容陷入爱情的女人,曾经我还能抖抖脸上的赘肉横一个不屑,从未想过,自己会有成为飞蛾的一天。

  傻就傻了吧。太后曾说过,“如果你是因为害怕受伤而不敢尝试,等你老了再回忆时你一定会后悔为什么当初不试着勇敢一点。有的时候错过了可就是一辈子。”

  我不想后悔。

  想到这,我仰头看他,他身形削瘦而修长。

  小屁孩,你还真该得意。从前栽在你身上十年,现在人生重来一次,我这次又一头栽在你手里了。

  “任金笙,我走后不准你再和别人单独出门,约会。一旦在场有男生每次至少要两人以上陪着。”

  “那讲话呢?”

  “只能讲功课而且身边要有罗莉或者王木木陪着,手机也只准接我的。”小屁孩很鸭霸地捧着我的脸仔细反复叮咛。

  “手机?”我哪有手机呀。

  他从口袋里拿出一款乳白色的翻盖手机递到我手里,“送给你。”

  哟!还是最新款的,有钱人呐。

  我低头看看手机,再抬头看看小屁孩,内心在激烈的进行自我挣扎。收不收,到底收不收?

  他保持着面无表情,抓着我的手把他的号码一个一个的输入手机,再顺道把他的号码给设置成快捷键1,“号码你也知道了,以后就用它和我联络。我打来的电话不准不接。”

  我嘟起嘴,“这个不准,那个也不准,你试用期还没过呢。就不怕我火起把你给一脚踹咯。”

  他双手环胸,直接又无视我。

  我横他一眼,反正他家钱多,这手机我就当路上捡的随便收了吧。

  “你要去美国多久?”虽然嘴巴在问,但我心里早已知道答案。

  “五年。”小屁孩微邹眉头丢出这两个字。

  果然不出我所料。

  “我会尽快赶回来。”他保证。

  我点头说“好。不过太迟了我就离开。”

  他不爽地眯起眼,“离开?”离开去哪?

  我转头不说话。

  总不能说我知道你原计划是五年,但后来因为你遇上了你的真命天女和她在美国拖到第六年订了婚之后才回国吧。

  我在赌,赌自己在他心目中的份量。

  小屁孩,不准你喜欢上别人。

  小屁孩,不准你和别人订婚。

  小屁孩,不准迟到哦。绝对不准!

  “任金笙,等我五年,五年一到我就回来。”他保证,并向我索要承诺。

  “五年。我只等你五年。”我也明确划出我的底线。

  “好。”停了两秒,他又板着冷脸补充,“不过在这五年之内你不准和别人交往,而且之前的五年之约也算数,等高中一毕业我就试用期满。”

  “……”你土匪啊。

  “任金笙,要等我。”

  “知道啦,知道啦。”

  “不准和别人交往。”

  “知道啦知道啦。”

  ……

  “丫头,偷偷摸摸鬼鬼祟祟地干嘛?”

  才进了家门,正轻手轻脚地往房里摸去的时候却听到太后的温声细语。

  太后?温声细语?

  那还不变天了。

  我定睛一看,黑灯瞎火中努力地听菜刀声闻太后。

  呀呀~我衰啊。

  朱丽叶的楼台相会就没被她老妈发现过。就是发现了,她老妈也不是使菜刀的主。

  “慌啥?还不过来。”

  我摸黑顺着声音挨到太后身边,把脑袋往她膝上一伏,忏悔了。

  “对你娘还装!”太后“啪”的一声扇了我脑门一锅贴。“放心,你爸不知道。还在屋里睡着呢。”

  就是这样我才不放心啊。

  我哭丧着脸,待会哪句话不合您心意,没老头子在你把我一刀劈咯怎么办。

  “三更半夜的出门耗了两个钟头,干什么去了。”太后开始审案。

  “你怎么知道我什么时候出门?”

  “你在房里乒乒乓乓那么大响动,也就只有你爸睡了跟死了一样,完全没反应。”

  这样吗……我声音真那么大?

  反省一下,我就一五一十撒豆子一样全招了。末了,不忘摆一个我很悲切的表情,努力博取太后的同情(大汗,几年下来就这招练的最熟溜)。

  太后摸摸我脑袋,“那你是打算等下去了。”

  “您……不怪我?”都背着家长夜半楼台相会私定终身,在古代那还不沉塘。

  “我开明。”太后呛声,“你都这么大了,我相信你自有分寸。”

  “可是……我有点慌。”我抱着太后,闭着眼睛把头依在她肩上,“心里慌得厉害。”

  “那你后悔了吗?”太后搂着我问。

  “……不后悔。”我摇摇头。

  不后悔。

  春日游,杏花吹满头。

  陌上谁家年少?足风流。

  妾拟将身嫁与,一生休。

  纵被无情弃,不能羞!

  番外篇 陈曦(一)

  为什么会喜欢她?

  曾经有段时间,她天天追着我问个没完。

  说实话,其实一开始,我讨厌她。

  准确的说,我讨厌笨蛋。尤其是又烦又爱引人注目的笨蛋。

  小六前,我一直没发现班上有这号人的存在,直到那天。

  那天同之前的每一天一样,早读课我站在讲台上带读。她提着书包在上课前几分钟才进教室,等她走到教室中央却傻了,像进错了地方一样迷惘。

  课间操时,她竟像完全不会一样地杵在操场上发呆,在排排动作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