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一十四、初到哈佛
作者:厚重飘忽      更新:2019-09-21 17:43      字数:8210
  迈克很认真地点头,他想了想说道:“我还可以学习中文,这样我就能看懂中文书,你在你的小说里写了一些东方的哲学,这样我就可以弄明白了。”

  “好啊!其实学什么都可以的,只要自己每天都能学到一点东西,时间长了就很可观了。迈克,你一定会做得很好的。”曾厚朴拍了拍迈克的肩膀说道。

  曾厚朴和迈克两个人一边参观着这里的庄园和海边的美景,一边说话聊天,一边谈着各自对音乐的看法,这时曾厚朴看见远处有车驶向这个庄园,他估计是伊扎克·帕尔曼来了,于是,拉着迈克一起来迎接伊扎克,伊扎克有残疾,一直有一个佣人推着轮椅。

  伊扎克见到曾厚朴也是非常高兴,曾厚朴和伊扎克热情拥抱,曾厚朴又给迈克和伊扎克双方做了介绍,双方都听说过对方的名字,二人热情地握了手。

  这时,已是傍晚,晚霞映着天空,西边的云彩都成了火烧云,整个庄园掩映着橙红之色,曾厚朴看着这景色,说道:“伊扎克、迈克,我们就在外面聊我们喜欢的音乐,一会儿可以拿一些酒和烤肉,你们看怎么样?”

  “这当然好,这是个非常有吸引力的提议。”迈克说道。

  “在这美景下,有时会让人有创作的欲望,我喜欢美景。”伊扎克也说道。

  于是,三人选择了一处距离海边不远的草地上,卡拉克总管早叫让人摆好了桌椅,过了一会,有人拿着啤酒、葡萄酒和一些食物也来到了这里,也有人在旁边支起了烧烤架,而梅映雪则是带人拿来一些乐器,吉它、小提琴、萨克斯、长笛甚至还有一把二胡。

  曾厚朴看到了二胡,眼睛亮了起来,一把拿过了二胡,然后看向梅映雪问道:“琦丝丽,这里怎么会有二胡?”

  梅映雪轻轻一笑,说道:“我记得你说过你很喜欢拉二胡,可是在纽约我居然没有买这种乐器,这把二胡还是我托人在唐人街搞到的,我也不知道它到底怎么。”

  曾厚朴看着梅映雪,眼中尽是爱意,轻轻说道:“谢谢!亲爱的。”梅映雪则是轻轻地笑了。

  曾厚朴拿起二胡,前世这是他最爱的乐器,而且他在二胡上造诣也是最高,老刘曾说他的二胡可以独步天下了。

  曾厚朴先调了调音,这把二胡已经有些年月了,音质尚可,曾厚朴看着周围的美景,轻轻地拉响了胡琴,琴声悠扬哀怨,却又委婉缠绵,像是在诉说岁月的无情,这时一轮圆月已经跃上海面,在初升的清冷月光的照映下,各人都沉静乐声中,想着自己的岁月往事,渐渐地琴音远去,几个才从沉思中醒了过来。

  伊扎克兴奋了,说道:“这是什么曲子,真是太美了,让人陷入其中而不能自拔。”

  迈克也说道:“这首曲子有魔力,让你不停地在怀念,在想念过去的岁月。”

  梅映雪也崇拜地看着曾厚朴,以为这又是曾厚朴新写出来的曲子,曾厚朴看到梅映雪的表情,不由得笑了,轻轻地摇了摇头,说道:“这件乐器叫二胡,也叫胡琴,这首曲子叫《二泉映月》,是中国一位民乐大师的作品,这位大师叫华彦钧,中国近代最出色的民间音乐大师,他在1950年去世了。”

  “我有时间一定要把这位大师的作品收集过来,好好地学习一下。”伊扎克说道。

  “他大约有二百首作品,可惜只有六首作品在世,分别是二胡曲《二泉映月》、《听松》、《寒春风曲》,琵琶曲《大浪淘沙》,《龙船》,《昭君出塞》。”曾厚朴淡淡地说道。

  “为什么会这样?”伊扎克问道。

  “中国那时是战乱,人能活着就不错了。”

  “他可以把曲子写下来。”

  “他是一个瞎子。”

  “唉!”有好几个人都发出了长长地叹息之声。

  “我的错误,其实这件乐器在中国民间多有普及,曲调以忧伤哀怨为主,现在你们来听听我的这首曲子。”曾厚朴说道,随后曾厚朴拿起小提琴拉了一首《雨中漫步》。

  伊扎克说出了自己对这支曲子的看法,迈克也谈了自己的看法,伊扎克也拉了他最近创作的一首曲子,而迈克则是将的那首《beatit》,可以听出这首《beatit》已经开始成形。

  曾厚朴继续提出了一点建议,伊扎克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这时烤肉好了,几个开始吃着烤肉,喝啤酒。

  “天哪!吃了这里的烤肉,为什么我会觉得我以前吃得都是垃圾。”迈克一边吃一边喝一边还在吐槽。

  伊扎克则是非常有节制,吃了几大块肉后,就一直在吃水果沙拉。三个人一边喝着啤酒,一边说着自己的感受。曾厚朴感到无比的恰意,于是,他又拿起萨克斯,吹了一曲《回家》,然后还拉了《天空之城》。而伊扎克也拉了自己创作的各种曲子,迈克则是唱着自己创作的歌曲,最后曾厚朴告诉二人,自己在五天后,会前往波士顿的剑桥去哈佛大学上学读书,几个人又是举杯频频,最后除了曾厚朴,伊扎克和迈克都喝醉了,就连梅映雪最后也喝醉了,腻着曾厚朴,伊扎克和迈克的取笑她也不管,只是看着曾厚朴痴痴地笑着。

  伊扎克和迈克最后是在客房里睡了一晚,伊扎克一直有人陪伴,而迈克则是上床就睡,而梅映雪则成了曾厚朴的连体,曾厚朴无伦到那里她都要跟着,最后曾厚朴只得将她抱在怀里,而梅映雪则是一直痴痴地看着曾厚朴,不时地还亲吻曾厚朴,曾厚朴闻着她

  身上重重的酒味,无奈地摇着头,只得回到自己的房间,然后给她洗澡换衣,上床将她哄着睡觉。

  五天后,曾厚朴开着那辆jeepcj-7,离开了纽约,前往哈佛大学的商学院,哈佛大学的商学院并不在剑桥市,而与剑桥有一河之隔的波士顿市,哈佛大学的主校区在查尔斯河的北岸,而哈佛商学院则在查尔斯河的南岸,哈佛商学院的人把哈佛主校区称这“河那边”。哈佛商学院建于1908年,红色砖房为主的建筑,比起北岸主校区那些有着文化沉淀的建筑,这些建筑都是小字辈了。

  曾厚朴要进入哈佛商学院是要经过考试的,哈佛商学院是不招收本科生,它只招收研究生,而曾厚朴只有初中学历,他还无法提供,但是在这个金钱万能的社会,没有什么是钱做不到,曾厚朴将参加一次特别为他举办的考试,如果他不能考试合格,他就只能去参加哈佛商学院的总裁班,同样也会给毕业证,只是没有学位,曾厚朴想拿到哈佛的学位证书,如果曾厚朴通过了考试,也需要在一年内再次通过哈佛大学经济类学科的本科结业考试,才能算是真正哈佛商学院的学生,如果不能通过哈佛大学经济学科的本科考试,则需要再次学习一年,直至通过哈佛大学经济学科的本科考试,这个条件是哈佛大学最后的底线。

  老钱曾经说过他当年也在哈佛留过学,只是一直没有分辨真假,在监狱中,今生老钱教曾厚朴最多的不是围棋,而是经济,老钱的经济学基础是极其扎实的,曾厚朴这段时间也在翻阅大量的经济学丛书。再加上曾厚朴前世几十的阅历,曾厚朴顺利地通过了考试,进入了哈佛大学商学院就读。

  哈佛商学院的房子比起老校区要新得多,整个校园内显得有些冷清。曾厚朴的宿舍在三楼,他可以选择不住校,可以选择单人或者双人宿舍,这让曾厚朴比较高兴,他选择了单人宿舍,因为这一两年时间他将是非常忙碌的,他不想受到别人的影响。曾厚朴决定在这段时间全力读书学习,最快地完全哈佛大学的经济类学科的本科结业考试。

  曾厚朴非常珍惜上学的机会,前世自己初中毕业,因为那个特殊的年代,自己走上了社会,入狱到出狱,到重新开始生活,他明白知识的重要性,他一直在不停地充实自己,只是自己的年龄大了,再加上与社会脱离的时间过长,很多东西,学起来异常吃力。而现在老天给了他一个机会,他不想错过,从几年前开始,曾厚朴就开始跟从狱中众人学习各种各样的知识,所学虽多,却也杂乱无章,大量的基础理论知识缺乏,很多时候曾厚朴都是死记,这一世曾厚朴的记忆力是强大的,不说过目不

  忘,也远远超越常人。

  曾厚朴开始了三点一线的生活,教室、图书馆、宿舍,每天如此,他很少与外人交流,所有的时间全部用来看书和学习,他经常本哈佛的主校区去听课,他有时只会听某一节课的一部分,有时也会听完,他经常会向某位教授请教一些非常高深的问题,却也会范一些低级的错误,曾厚朴就像一块海绵在疯狂地吸水。

  曾厚朴每天的早上会和师父通话聊聊,随便说些什么,也经常向师父询问一些问题,到了深夜则是他和梅映雪的通话时间,这是全天真正的放松时间,梅映雪多次想来看往曾厚朴,曾厚朴制止梅映雪,因为他知道梅映雪如果前来,他的精力肯定会分心,他现在要集中精力去学习,这对他很重要。这也加深了二人的感情,曾厚朴经常在电话中对着梅映雪去唱情歌,为此他还抽时间专门去买了一把吉它,曾厚朴的唱歌技巧也得到一定的提升,这大概就是意外的收获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