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别
作者:黄粱水      更新:2021-01-01 20:18      字数:3897
  那声音听上去就像是被砂纸磨过一般,让沈秦筝禁不住怀疑这满屋子飘香的那壶碧螺春,可能是用来当“熏炉”用的,并不用来缓解这老人的口渴。

  沈秦筝看了一眼前面的侍卫,那侍卫只是躬身,做了一个“请入”的姿势,而后便杵在门口眼观鼻鼻观心地开始发挥自己门柱子的作用。

  沈秦筝想着,反正此刻已经“逼上梁山”,于是深吸了一口气,镇定了半刻,一脚踏进了屋子。

  天香楼不愧是这京城里的第一销金窟,雕栏玉栋锦瓦绸幕比比皆是,就连区区一块屏风镶角,都用得是上好的蓝田玉。碧螺春的香气已经氤氲了很久,将整个屋子浸染的都是满满的茶香。

  这屋子里的人,已经等了很久了。

  沈秦筝一边想着“这个人这样大周折地把他弄过来,究竟想要干什么呢”一边转过屏风,下一刻,当屋内的景色毫无保留地展现在他面前的时候,所有的问题都迎刃而解了。

  桌上放着一盆盛放的四季秋海棠,旁边坐着一位黄袍鹤发老者,正目光灼灼地看着他,带着慈爱又悲伤的目光。

  “咳咳,来,到朕这儿来。”

  待沈秦筝回到沈府小院,已经是日落时分了。远远望过去,夕阳将整个皇城的轮廓勾勒的十分清晰,像是为所有的房屋棱角都染上了一层朦胧的血色。

  他的小院还是一如既往的寂静,前几日的热闹与随从们忙进忙出只是暂时的景象,并不是什么常事。

  沈秦筝叹了一口气,握紧了手中的鸡血石珏,感觉自己心中充斥着无法言说的情感。这些情感就像乍起的狂风,卷着他这艘破船在航线上四处漂泊,最后越过痛苦的汪洋,抵达了绝望的边缘。

  而他空荡荡地身后,竟恰到好处地传来了一声低声询问。紧接着,空地上凭空出现一个身影,正是方才杵在海棠间门口的那根“大柱子”。

  那柱子问道:“主子为何叹气?”

  沈秦筝暗自安抚住自己的心跳,就算是早就做好了准备,已经知道了以后要习惯这些人的存在。可这样突如其来的出声,还是让他觉得,自己的适应能力可能并不像想象中那么优秀。

  沈秦筝走进院子,尽量平心静气道:“无事。”

  他复而又想了想,觉得自己有必要再嘱咐一遍:“以后不用这样跟着我,我自幼独来独往惯了,并不同于你往日里侍奉的那些主子。”

  那暗卫本连忙应道:“是。”

  “你叫什么?”沈秦筝边走边问道。

  “听音阁每换一位新主子,都须得新阁主赐名。”

  说话间,他们已经来到了沈秦筝居住的堂门前。沈秦筝将手放在门前,准备推门而入:“那你以前叫什……”

  “嘘——”

  话还没说完,暗卫突然出手,按住了他的动作。

  屋内有人!

  沈秦筝向暗卫使了个眼色。暗卫会意,向后退了一步,竟然凭空消失在大庭广众之下。接着,沈秦筝屏住呼吸,然后深吸了一口气,换上了平日里冷漠疏离又带着一点寄人篱下的苦楚样子,推门走进了自己的房间。

  房间里坐着一个人。

  能悄无声息地打开他的房间,坐在他的桌子上安安静静地等主任回来,其实想也知道,不会是什么其他人。然而今天沈秦筝做贼心虚,反而大惊小怪起来。

  “阿箫。”沈秦筝转身关好门,从善如流地坐在凳子上给自己倒了口茶水压压惊。

  沈秦箫百无聊赖地坐在沈秦筝的书塌前,正拿着一支沈秦筝刚从湖山斋新买的羊毫,在纸上写写画画。

  沈秦筝一凑上前去,好家伙!

  本以为此子家学渊源天赋异禀,能和他爹沈寒潭一样写得一手好字。可这纸上的墨迹要是放在每年京城“西山会”上,只会让京城诸位才子们唏嘘感叹“虎父犬子,欲哭无泪”了。

  横不成体,竖不成锋,跟他爹沈寒潭那一手“铁钩银划”的书法差了十万八千里。

  沈秦筝叹了一口气,取过小孩子手中的毛笔,在寥寥无几的空白处写了一个“永”字,道:“喏,先把这个字练好再想别的。怎么又过来了,你爹呢?”

  小团子沈秦箫左等右等,终于等来了这个人的御笔,本来的愁眉苦脸立刻多云转晴。眼睛直勾勾地看着正在一笔一划给他写分解字体的那只手,好像恨不得想把这只手据为己有:“爹跟爷爷正在谈事,娘偷偷放我过来玩。”

  沈府众人各家,能不让自己家的小辈儿和沈秦筝一块儿来往,就绝对不会靠近西苑,这在国公府好像已经成了一条不成文的家规。

  除了三房那来自江湖的大家闺秀少奶奶——秦飞霜。

  沈秦箫想了一想,觉得自己没说完整,复而又补充道:“二哥,爹要接我走了。”

  写到最后一笔的手突然顿住了。

  “唔。”

  手又恢复了开始的笔走龙蛇,似乎是觉得光写一个“永”字,以后可能不够这小团子练的,于是又拿出一摞新纸,随便在心里想了几个字写上去。

  沈秦箫浑然不知正在给他写字帖的人,此刻心中的想法,只是一直看着自顾自地道:“娘说让我把自己的东西都拾了,过不了几天就走。”

  沈秦筝一时间简直不知道自己应该回答些什么。他觉得他心中像是一面破破烂烂的筛子,本就千疮百孔到什么也留不住,现在更是漏了个大窟窿,从下面透过来的风刮得他的心里空落落的,没有一丝一毫的依靠和承载。

  他用力握了握笔杆子,在砚台蘸了墨,然后用尽全部的气力控制住自己的失落,以防沈秦箫看出自己的情绪,强打神说道:“是得好好拾拾。”

  沈秦箫兴致盎然地看着他,道:“二哥,我给娘说,想带着你走!”

  沈秦筝僵住了。

  手中的墨在雪白的宣纸上滴了好大一团墨迹,沈秦筝全部的注意力都放在了那团墨迹上。沈秦箫也看着那团墨迹,可惜一般地嘀咕道:“脏了……”

  沈秦筝闻言惊醒,连忙回笔放在笔搁上,移开镇纸,手忙脚乱地将那张废纸扯出来。

  他不知道应该怎么表达此刻的心情。不如说,他从一开始就一直在失落和狂喜的边缘来回走动并被拉扯,像是一把正在挑着灯芯的剪子,每剪他一次,他就亮一分。可是那只是饮鸩止渴而已,等剪到再无可剪的地步,他就会被灼热的灯油淹没,最终熄灭殆尽。

  他是皇帝用来安抚“国之肱骨”的暗棋,是沈家用来向皇帝表明忠心的诚意,还是一个永远见不得天日,永远认不了宗亲的落魄皇子。他从来不是为了自己而活着,从一而终,只是京城各方博弈的掣肘。等到有一天平衡木断了,再也不需要被衡量了,他也就没用了。

  棋子,是不能拥有自己的想法的。

  沈家不可能让他离开京城,而那位才见过不久的亲人,更不会同意。

  可这不代表,他甘愿变成一颗没有心的黑棋,甘愿随人摆布,甘愿没有人问过他到底愿意不愿意。

  沈秦筝将那张纸揉成了一团,那上面的墨迹突兀而刺眼,就像是一颗大大的泪滴落在了某个人的心上,一点一点将心染成冷铁般坚硬。

  他深吸了一口气,挤了挤自己的微笑,发现这样实在是太难为自己,遂而又放弃,只是僵硬着自己的面部表情,一点一点将自己的情感撕碎蹂躏,最终丢到再也看不见、谁也找不到的角落里。

  沈秦箫本以为他这温文尔雅,百依百顺的二哥听了这个消息会开心,可是看见他这幅逐渐冷下来的脸色,突然觉得刚刚那一滴墨迹好像落进了他的心里,然后在湖中慢慢蔓延开来,消失殆尽。虽然这水看着透明,可是自己知道,心里这汪湖水再也不干净了。

  小小的孩子心中还不能懂得这样的情感,只觉得自己好像被遗弃了一样难受。于是目不转睛地盯着眼前并不看他的少年,问道:“二哥,你不想去吗?”

  明明是一句平淡无奇的话,却激起了千层涟漪。随着湖水的摆动,破碎到再也无处找寻。

  沈秦筝低下头,过了良久,说道:“好呀。”

  小团子闻言,心中大大地松了一口气,方才的小心翼翼飞得无影无踪。

  “我去给爹爹说,二伯一定会同意的。”走之前,沈秦箫抱这他二哥新给他写好的字帖,兴致勃勃地回头道:“二哥,你也快去准备吧。”

  再见,已是咫尺天涯。

  天元三十二年冬,天元皇帝驾崩,享年六十七岁,谥哀帝。齐王李肆在刀光剑影、血流成河的夺嫡之路上披荆斩棘,上位登基,改元章和。

  除了燕王,赵王两位没来得及掺和一脚争储的皇子以外,寥落的皇城已经吸干净了李氏宗族的鲜血。

  章和元年,沈寒溪护诏有功,在危难时刻送来的那一份密诏,为这场浩浩荡荡的自相残杀画上了休止符,终于一锤定音。同年,燕王奉哀帝遗诏,迎娶秦国公家的大小姐,吏部尚书沈寒林的独女沈秦笙。

  因守孝三年,婚期延后。

  章和元年秋,朔方节度使沈将军的儿子沈秦筝新科三元及第,成了新朝第一位状元郎。

  “该你了。”

  皇宫御花园内,一阵秋风吹过,引得一旁的紫竹一阵骚乱,纷纷抖落了自己的老叶。

  大梁新主李肆刚刚落完他绝伦的一步棋,嘴角的笑意中还带着得意之色,抬起眼皮儿看了看对面正苦思冥想,刚荣升至翰林院供奉的新科状元沈秦筝。

  霜降才至,勤德殿内的炭火盆子却早早就从白露时节烧到了今天。整个屋子暖和的像是没有经历过今年刚开春时皇城内的层层血染,一如上一位仁爱慈祥的老皇帝,始终带着一种天下安乐的意味。

  “今天的冬天来得早啊,”李肆掀开茶碗盖子,拨了拨上面的浮叶儿,微微啜了一口岭南贡上来的岩茶,感慨道,“沈爱卿觉得呢?”

  沈秦筝拿着一颗白子久久不落,像是被圣上这一步棋困得不知道接下来该如何救场,思忖良久,终于将白子放在一边,笑着答道:“陛下高瞻远瞩,深谋远虑,微臣自愧弗如。”

  “御花园里的紫竹林都知道,老叶要化为新竹的肥土,老天爷也不忍心让他们苦等这么久吧。”沈秦筝抬手缓缓将白子入棋盒:“今冬早至,瑞雪兆丰年,来年国库粮仓丰腴,是天下之幸。”

  李肆轻哼一声:“你倒是会说话。老叶子虽知趣,他下面的土倒是很念旧情,还愿意养着。来年的新竹,哪里等的了落红回心转意,化为春泥。”

  他随即起身,掸了掸衣服,双手向后一背,吩咐身旁的太监:“让内务府去把那边的土换了。”

  李肆回过头,对着早就已经站起身的沈秦筝说道:“红颜亭的枫叶正当时候,沈爱卿随朕一道去赏赏。”

  沈秦筝刚要应声,双手已经做好了揖,却让皇帝的下一句话当场定住了身形。

  “想必沈尚书已经在那儿等了很久了吧。”李肆向前缓缓走去:“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