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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膏药狐      更新:2021-01-25 22:18      字数:2410
  ,不曾结过什麽仇家。可突然有一天,他们就被枪杀了。而且犯人竟一直查不出来。

  为了这个梦想,约翰发奋读书,从来不睡懒觉,每天都努力锻炼身体,朝梦想奋进。

  舞台上的大木偶没说话,只是摸摸小木偶的脑袋,轻轻地叹了口气。

  小木偶露出天真的表情,不明白为何叔叔会突然这样忧愁。

  岁月更换。

  一眨眼,小木偶也变成了大木偶。

  他读大学了。

  他毕业了。

  他工作了。

  他穿上了警服,佩戴上了枪支,站在太阳下的英姿飒爽,简直就是年时叔叔的翻版。而这时,叔叔已经荣升为警察局局长了。他对约翰亲如父子,倾尽心血去栽培他,教他许多工作上的经验,教他做人的原则,告诉他做为一名警察,工作时必须将法律与私情分开,要正直,要无情。

  从某种层次上来说,叔叔是他神上的领袖,如果没有他,自己一定早就腐烂在仇恨里。

  约翰从职後接的第一个案子是项恶性杀人案。一名贵族强暴了一个晚归的妓女。妓女怀恨在心,将之谋杀。最後,妓女被捕,判处死刑。

  审判当日,法官要求妓女当著所有人忏悔。

  妓女反问众人,她说:我有什麽错要去忏悔呢?他强暴了我,我杀了他,这不是作为一个人该有的正常反应吗?难道只因为我是个贫贱的妓女,杀死了一个贵族,就应该要忏悔吗?不不,我不会忏悔。我没有错。

  从头到尾,她都没有忏悔过,直到被拖至刑场,枪毙。

  妓女闭上眼的那一刻,眼角终有一颗眼泪滑落,约翰知道,那是不甘心的泪水,对这个社会的不甘心,对法律的不甘心,对自己──这场案件的负责人的不甘心,以及怨恨。

  约翰开始动摇,开始质疑法律的意义。

  法律的根本不就是为了保护人民吗?但为何现在看起来,却失去了它应有的职责?

  这时候,叔叔来找他了,两人喝了很多酒,餐桌上,叔叔说:“约翰,我问你,如果现在有一个非常可怜的人,我们暂且把他称呼为a。a被b逼的家破人亡,最後走投无路,枪杀了b家所有的人。遇到这种案子,你该怎麽做呢?我的小约翰。”叔叔这样问他。

  约翰说:“尽管a很值得同情,但是他杀了人,杀了人就是犯了法。我还是会应公守法将他逮捕。”

  “很好。这就是作为一名警察的指责。那麽,小约翰,你告诉我,你在忧愁什麽呢?”

  “叔叔,我只是不明白。”

  “不明白什麽?”

  “不明白法律的意义。法律的存在不是为了保护所有的弱者吗?为何又成了屠杀人民的武器?这不对啊。它根本就没有保护到弱者啊,叔叔。我不明白。那个妓女,她真的有错吗?”约翰几乎要哭了。长这麽大,第一次对世界产生了怀疑。

  “没有错。她没有错。”

  “那为何……”

  “因为这就是法律。这世界需要一些残酷的法则来维持平衡。”叔叔突然叹了口气,“约翰,小时候我问你长大後想当什麽,你说要当警察。那时候我就开始忧愁,并不想你来到警察的世界的。因为这个圈子实在太冷酷了,没有爱。”

  警察是世界上最温柔也是最无情的职业。他们在办案过程中,不能动任何私情,一旦动了,哪怕只是一点点,就立刻丧失一名警官的资格。

  不管犯人有多不幸,他们最终还是要举起枪支。

  因为这就是法律。

  法律从来都是无情的。

  “我想要你快乐的长大,可你最终还是选择了这条路。这或许就是一个人的宿命,约翰。”

  约翰沈默。

  叔叔继续说下去:“但是你现在已经是一名警察了,那麽,你就必须做一名合格的警官。你必须起自己的同情心。只有这样,你才能这世界带来更多的东西。”

  那晚上,叔叔对约翰所说的话,字字都印在他的脑海里,直到很多年後,他都没有忘记过。

  可是……

  ──

  旁白说,可是他却没有想过结局会是那麽的不堪。

  镜头一转,又是三年。

  小木偶已变成了大木偶,成为一名合格的警官。

  台下的alex突然攥紧了双手,肩膀轻微的抽动著。leo担心的看著他,“怎麽了?”

  alex不肯说话,低著头,甚至都不敢朝台上看一眼。他很想叫停,不要再演下去了,但是却一点声音都发不出来。

  台上的戏剧在继续。

  木偶约翰在24岁时,接到了上头发下来的秘案──调查一家违法走私军火的大集团。这件案子非常的棘手,通过资料来看,他们做事非常的谨慎,从不留下任何蛛丝马迹,活跃在英国乃至世界各地。最为棘手的是,他们似乎总能准确无误的预测到警方的行动,导致警方每次得到消息,还没来得及展开猎捕,就消失了敌人的踪影。

  非常明显的,是出了内奸。

  而约翰要负责的,正是配合同事找出奸细,对敌人进行猎捕。

  这场行动属於a级案件,警方不允许对任何透露,所以约翰也很负责的谁都没说,哪怕是最亲爱的叔叔。

  叔叔看他最近很忙,偶尔也会关心的问,最近是不是在做什麽大案子,人都瘦了不少。约翰笑著摇头,没有,只是一桩普通的杀人案而已。

  他不能说,叔叔也很体谅的没再问下去。

  案子查了大半年,依旧没有任何进展。那内奸做事实在太过谨慎,经验老道,根本无从下手。

  约翰烦躁不堪,上头施加的压力也越来越大,夜夜失眠,心力交瘁。

  有一天夜里,他突然从梦里醒来,觉得肚子饿,於是穿上衣服去街口的便利店买吃的。路过叔叔的房门口时,发现里面没有人。

  这麽晚了,叔叔去哪儿了?

  夜晚的伦敦的大街非常的暗,深夜雾气浓重,潮湿阴冷。

  约翰从便利店走出来,一边啃著汉堡一边往家走。走到十字路口时,突然发现远远对面马路上,出现一道极熟悉的身影。

  那是约翰看了二十多年,追随了二十多年的背影──叔叔。

  叔叔在空无一人的马路上走著,步履非常的匆忙,似有什麽急事。

  这种时间,叔叔是要去哪里?

  约翰看著他快要消失的背影,心里突然闪过一抹极浓烈的不安。潜意识里觉得自己不能跟上去,可是身为警察的指责,又令他不得不迈开了脚步。

  他跟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