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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酒吞北海      更新:2021-01-30 19:41      字数:2488
  晴,于是笑着问他:“这么好看?”

  “嗯,好看。”李琅玉对上他的视线,带着一副明灿灿的笑,艳丽无双,“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我喜欢。”

  第5章故人归马踏青晴5

  高台上的大戏唱了一出又一出,先前还是紧张激烈的武戏,现在到了凄凄惨惨的文戏,添茶人来了三拨,李琅玉有点乏了,他心里惦记着一件事,想去弄清楚。起身前他跟程兰打了个招呼,说四处走走,很快回来。

  一离座,便直接去往后院方向。

  冯家班的弟子还未散去,院子里花花绿绿,人来人往,他足下生风,两步、三步,朝兵器架所在处走去。

  还好,还在,那根红缨银枪。

  他抚上有些老旧的枪身,微微磕绊的触感摩擦着指腹,每一处痕迹都如古道车辙般,清晰又沉重。李琅玉就这样把它握在手心里,沉甸甸的,像是握住了破碎的山河、颓圮的家园。

  旁边一弟子路过,李琅玉问他,这枪是哪来的。

  “什么哪来的,这是我们冯家班的枪,跟了师父好多年。”

  哦,竟是这样。

  李琅玉痴痴地看了好一阵,舍不得放下。他依着记忆里的模糊路数,耍了个转圈,只五下,便感觉渐渐想起了大半。于是他忍不住又点地直挑,继而行步单劈,还不够,反身连刺!

  可就在这时,不过抬眸的功夫,李琅玉便怔住了。

  他看到了程翰良,在他面前,一双眼酝酿着千尺潭水。

  枪头如羽箭,招招向正前方,冲得义无反顾。

  他来不及,也在犹豫要不要。

  眼看着就要刺到对方面门,程翰良突然一伸手,便稳稳握住了枪的前端,不疾不徐,胜券在握。他顺势一拉,李琅玉因着惯性被他搂在了怀里,枪也从手中脱落,“咣当”一下,掉在地上,伴随着一声“漂亮”,声音低沉带笑,是程翰良对他说的,咬着耳根子。

  李琅玉浑身一惊,立马从他怀里挣脱出来,连退三步。程翰良轻轻笑了,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捡起那根枪,一抛、一接、转了个花招。

  “你学过?”他突然发问。_

  李琅玉反应很快,“小时候陪我妈卖菜时,经常跑到戏台子底下玩,觉得很有趣,照葫芦画瓢地学了几招,图个乐而已。”

  程翰良定睛看着他,没说信与不信,只是勾了勾唇角,悠悠道:“那你倒是挺有天赋。”

  冯班主邀程翰良来其实是有事相托。这两年,冯家戏班在北平可谓一览众山小,几乎包揽了所有看客。戏班讲究回头率,而来沁春园看戏的都是稳定观众。班子红火,名声在外,冯尚元再辟新路,下了海,干起烟酒生意,赚了个满盆钵。

  他与程翰良道,货物在广州那一带时总要拖个十天八天才能审查结束,有些是急货,还请中将行个方便,以后能否直接通过。广州是程翰良的管署旧地,只要他发话,没人不敢给面子。

  李琅玉仔细瞧着冯尚元,瘦削的脸,有点秀才气,可衣襟下的铜臭味藏着憋着,如阴沟老鼠,一见光,可难看了。

  程翰良明了他的意思,但没把话说实,“若是没问题,审查就不会耽搁太久。我会跟那边提醒下。”

  中午时分,冯尚元请他们留下吃饭。满大桌的山珍海味,诚意满满。好酒好菜都在眼前,只是人不对味。

  冯尚元的酒量比不上程翰良等人,喝到一半,便开始煽情诉苦。唱戏的老毛病。

  他说他家大业大,时刻担心后继无人,又说唯一的儿子不学无术,为之操心劳神。最后结了尾,都是年轻时做的孽,终成报应。

  一把温濡的好嗓子,说起这些事来,叫人可怜。然而程翰良只是嗤笑了一声,俊朗的脸上带着微微讽刺,“冯班主,这里不是你的戏台,戏中恩仇,唱过便是,现实业障,却是难除。”

  话冷,人更冷。

  李琅玉望着他,视线久久未移开,仿佛要在他身上凿出个窟窿。他在众人欢笑中,饮尽杯中最后一滴清酒,连着心底蔓延开来的恨意。

  回来的路上,李琅玉坐在后座,和程兰并肩挨着。程翰良在前座,他说,冯尚元这人不痛快,在唱戏上其实没有多少天赋,得亏年轻时努力,现在看到的都是匠气。

  李琅玉将车窗开了点很小缝隙,无孔不入的风就钻进来了。窗外是一排排北平老式房屋,随着车速加快倏地被甩在后面,好像再也追不回来的样子。

  “刚刚看你耍枪,想起了一些旧事。”程翰良侧头冲他说道,眼底藏着温情,“那根红缨枪,冯尚元使得不顺,倒是与你很配。”

  李琅玉听了,什么也没说,只是笑了笑,他看向外面,景色变得有些模糊,被突如其来的水汽笼罩,心底麻麻的痛,一阵一阵。

  银枪之所以系红缨,有说法是缨穗吸血,可以阻止血液流下。刚刚差一点就刺上去了,也是可惜得很。

  冯尚元那种人又怎么能配得上那根枪呢?他当然使不顺。

  李琅玉笑得嘲讽。

  那是他父亲生前最爱的枪。

  第6章故人归马踏青晴6

  八月匆匆过去,闹腾了一个夏季的燥热总算识了趣,第一阵小秋风刚飞上北平苍穹,泼辣的日头瞬间被打回小媳妇状,就像蔫了吧唧的软红柿子。

  这天,程公馆的下人都在除暑,将新拿出的秋褥子晒了一上午,换掉各个房间的薄被凉席。李琅玉把自己房里的一套送到程兰那里,他称自己喜冷不喜热,这么多用不着,程兰拗他不过只好下。等到了下午,一个丫头给他送来新的,内里还是鹅绒,说四爷特地关照过,怕姑爷着凉。

  李琅玉看了眼面上图案,很生动,是一簇簇的白玉兰,绣工致。既然是特地关照,那他也没必要拒绝。

  晚饭时分,许妈煲了碗鸽肉莲子汤,正好应了这易上火的初秋,程兰咳嗽是旧疾,需添些良性食材去热,李琅玉谈起老家常以南杏降火,建议许妈以后在汤药里可放一两颗,还写了一些在乡下老人中流传的煲汤方法,面面俱到。

  三姨太噙着笑,拿起那张方子,眼睛努向程翰良,“琅玉少爷可真细心,字写得也是端正整齐,四爷,你给我说说看?”

  程翰良略略看了一眼,唇角上浮,“有顿无蹲,法度森严,欧体。”他注视着李琅玉,眉眼里是一水的温柔,“练了至少十几年吧。”

  李琅玉默认,程翰良轻轻笑了一声,道:“我曾认识一位故人,尤其擅长欧体,可以说是我见过欧体写得最好的。”

  “那故人呢?”李琅玉突然来了这么一句,所有人都未反应过来。

  程翰良微昂下颔,脸上有短短一瞬的凝滞,他看向问话的人,看向那双追问的眼睛,接受着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