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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寻香踪      更新:2021-02-17 08:39      字数:2404
  看你切的我都不想吃了。”

  闻笛扭过头,嘴角挂上一抹坏笑:“正好,我多吃一份。”

  丹尼尔用手指着他:“你绝对是故意的!你休想得逞,谁也别想把我赶走。”说完走到流理台边,拿起闻笛切下的一块肉,“这种动物肉质细腻,肌肉颜色鲜红,含有丰富的肌红素……”竟是做起研究来了。

  姜唐将洗好的鸡抹上盐腌着,塞上野蒜。洗了几个地瓜,将地瓜切成两半,用保鲜袋装好,放进微波炉里开了火烤地瓜。他本来是打算随便弄点吃的,现在想早点吃也不大可能了。

  罗逊递过来一个切好的迷香果:“先吃点水果充饥。”

  姜唐冲罗逊露齿一笑,算他还想得周到:“谢谢。”赶紧狼吞虎咽将迷香果吃下去了,胃中火烧的饥饿感才减弱了一点。他走过去检查闻笛分解开来的肉块,医生的手艺还真不是盖的,几乎每一块肌肉组织都被完美无缺地从脂肪与筋膜之中剥离了出来。

  闻笛问他:“这样可以吗?”

  姜唐赶紧说:“可以了,可以了,谢谢啊,现在让我来。”他怕他再分解下去,自己不知道该怎么做了。他将整块的里脊肉切成小块,用盐腌上,问:“你们能吃麻辣吗?”

  还没等那些人回话,罗逊就答了:“能。”

  姜唐看了一眼略有些懵的观光团,心里冒出一个不大好的念头,该不会是罗逊在捉弄他的同伴吧?但是罗逊既然说了,他就放了,反正有人承担责任。姜唐将花椒和野蒜揉出汁水,然后分别涂抹在肉上。

  肉那么多,全都用来烤也不行,炒吧又没炒锅和炉灶,还是只能做肉丸子了。他还没说要怎么做,罗逊就提出来了:“剩下的做肉丸吧。”

  两人想法明显不谋而合,姜唐笑了:“行。你来帮忙切肉,这些要切成细末,然后用棒子捶打成肉泥,跟昨天的一样。”

  罗逊说:“我懂。”

  懂就好,姜唐说:“那我去准备蘑菇去了,切肉的事交给你了。”

  罗逊没有反对,他扭头开始安排其他人:“闻笛和丹尼尔,你们来切肉,像这样切得越细越好,切成肉末。皮特和奇,你们两个想办法将他俩切的肉末砸成肉泥。只有一根棒子,剩下的你们想办法。”

  他安排完所有的事,转身去帮姜唐择蘑菇去了。姜唐看着他,忍不住笑了,朝他竖起了大拇指。六个人做六个人的饭,效率自然要高多了,今天的饭应该不会太迟。

  几个从未见识过食物诞生过程的男人大开了眼界,他们不知道,原来被认为只有加热功用的微波炉和烤箱原来还能有这么大的用途,在姜唐的操作下,居然能够烤地瓜、蒸鸡、烤肉排、煮肉丸汤,姜唐将这些食物一道道从微波炉和烤箱里拿出来,诱人的香味勾得在场的人全都猛咽口水。

  棉花糖最急不可耐,一下子就从姜唐肩上蹦到桌上去了,它最爱的鸡啊。丹尼尔是仅次于棉花糖冲向桌子的:“好香啊!”结果棉花糖见了他吓得往后一跳,差点落进了后面的肉丸汤碗里,被丹尼尔伸手一操,动作神速地接住了下落过程中的棉花糖,“嘿嘿,好险!你差点也变成肉汤的一部分了。”

  棉花糖才不管自己是被丹尼尔救了,它下意识的反应就是朝丹尼尔的虎口嗑进去,丹尼尔“嗷”一声惨叫:“宝贝儿你居然真下毒口!”

  姜唐端着一盘水果沙拉过来,看见了这一幕:“棉花糖,回来!”棉花糖牙齿上的血迹还没干,纵身一跳往姜唐身上扑来,差点就落在了盘子里,多亏了罗逊眼疾手快,一把捞住了棉花糖,避了打翻盘翻子的惨剧。

  闻笛三两步跨到丹尼尔身边,抓着他的手拖到水龙头下去冲洗:“你活该!”

  丹尼尔有些委屈:“我又没招惹它,我只是想吃饭。”

  闻笛说:“先冲洗一下,止了血,回去给你打防疫针。”

  丹尼尔惨叫一声:“我不打针!”

  “你想死就别打!”闻笛冷冷地说,从随身带的小包里掏出酒药棉给他消毒,然后上药。

  丹尼尔缩了一下脖子。

  姜唐将水果放下,扭头问闻笛:“被棉花糖咬了要打针吗?我之前也被它咬过,没打针。”

  闻笛说:“回头我给你做个检查,应该问题不大。”

  “那我也不打!”丹尼尔赶紧说。

  闻笛看着他:“我又没说姜唐不需要打针。”

  罗逊说:“好了,别闹了。都来吃饭吧,有什么事吃了饭再说。”

  六人围桌而坐,姜唐说:“条件简陋,只能勉强将食物弄熟,味道肯定不会太好,大家将就吃吧,等以后材料趁手了再给大家做好吃的。”

  众人都惊了,这样还只算是将食物弄熟。罗逊招呼大家:“吃吧,都别客气。”

  丹尼尔叉上盘子里的肉排,刀子也不用,直接咬了一大口,然后露出一副奇怪的表情,缓缓嚼起来,眼眶里满满蓄积上眼泪,他抬手抹了一把眼泪:“好吃。就是为什么辣?还有点麻?”

  “啊?我问过你们吃不吃麻辣,罗逊说可以。”姜唐看向罗逊。

  丹尼尔泪汪汪地看着罗逊:“逊哥……”

  罗逊打断他的话:“不好吃吗?我觉得味道特别好啊。”

  姜唐扭过脸去,不忍直视罗逊,给棉花糖夹了一个白切鸡腿。罗逊则若无其事地给姜唐舀了一碗肉丸汤。一直话很少的皮特看着罗逊的动作,然后低头切盘子里的肉。

  丹尼尔吸一下鼻子:“好吃是好吃,就是太辣了。”

  “吃这个吧,这个不辣。”闻笛叉起一个肉丸子,塞进丹尼尔的嘴里,肉丸子里没放花椒,野蒜也是焯过水的,所以味道还是比较温和。

  丹尼尔咬了一口,双眼放光:“这个丸子好,我喜欢!”

  虽然肉排有些麻辣,但味道其实还真挺不错的,而且辣得非常过瘾。闻笛和奇的适应能力非常强,他们毫不介意麻辣味,吃得非常痛快,他们发挥了动手能力强的优势,切肉夹菜的动作一直就没听过,同时一起动的还有嘴巴。

  丹尼尔吃完了嘴里的肉丸子,发现一份白切鸡里就只剩下头、屁股和鸡爪了:“我操,闻笛你这个猪,居然吃这么多!一碗鸡都被你一个人吃完了。”

  罗逊说:“丹尼你还只顾着说话,连鸡屁股都没得吃了。”

  丹尼尔闻言,赶紧埋头猛吃起来,他得发挥他嘴快的优势才行。

  姜唐满意地看着那几个人狼吞虎咽的动作,自己做的食物受食客的喜爱,这是一个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