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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洛无奇      更新:2021-02-25 10:11      字数:2490
  滴。难得有一张四人聚齐的,凌希留神多看了两眼,照片是背着露营装备在山里拍的,照片底部贴着张便签,有陆孝严手写的日期和备注:二零零四年秋,阿乐生日。

  字写得大气舒展,横竖撇奈都很流畅,其中“乐”字似乎简化了几笔,和平常的写法不太一样,应该是练习过书法留下的习惯。看着看着,凌希微微皱起了眉头,那几个字总觉得很眼熟……没错!不久之前他刚刚见过,还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趁着没人注意,凌希悄悄将便签纸抽出来塞进了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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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家途中,凌希忽然没头没脑问送他回家的陆孝严:“孝严哥,你知道五月五号是什么日子吗?”

  陆孝严一愣,满脸不解:“啊?五月五号?什么日子?”

  五月五号是凌希的生日,陆孝严无论如何不会忘记。上辈子他就是在这一天与凌希重逢,带着凌希踏上逃亡之路,最后他们两个都没能看到第二天早上太阳升起。

  街道两旁的霓虹灯影闪闪烁烁,晃得凌希半边脸忽明忽暗,看不清神情,陆孝严有些心虚地追问了一句:“干嘛问起这个?”

  “没什么,随便问问。”凌希脸上有种说不清是羞涩还是失落的神情一晃而过,他打开音响选了一首自己喜欢的歌,“算了,还是听歌吧。”

  陆孝严一路听着歌把凌希送回了家,又在楼下等到凌希房间的灯光亮起才驾车离开。途中遇到塞车,前方发生交通事故路被堵死了,车子歪歪斜斜排起了长龙,进也进不去,退又退不出,只能耐心等着。反正不赶时间,陆孝严打开车窗,胳膊肘架在外头点起一根烟慢慢抽着。

  街对面就是他曾经驻足留意过的那间琴行,橱窗里灯光柔和明亮,一大堆叫得出名字、叫不出名字的乐器安安静静躺在陈列架上,当中也包括了那把带有凌希气息的吉他。想到不久之后凌希就能得到和冯安导演合作的机会,陆孝严也替凌希高兴,左右被困着,他干脆下车走进了那家店,四处打量着,准备看什么顺眼就买下来送给凌希,作为祝贺凌希能如愿以偿的礼物。

  转来转去,最吸引他的还是那把吉他,说不上什么原因,就是觉得很熟悉。他这头刚走过去拿起吉他,还没等表现出有兴趣的样子,老板已经周到靠上前帮他讲解了起来:“先生您好,这把是英国产的劳登,完全手工制造,背侧板都是巴斯通胡桃木材质,绝对的好东西,虽然是二手的,但保养很心,音质、手感都跟新的没两样,您要喜欢的话,价格可以商量……”

  “二手的?”陆孝严有些意外。他想把吉他放回原处,却偶然发现在底部角落位置有一小块奇怪的印记,差不多拇指肚大小,仔细辨认的话颜色似乎比周围稍浅了一些,用手去摸还有不算太明显的粘滞感,倒像是曾经贴过贴纸留下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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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此同时,凌希也力从柜子里拎出了他那只不离身的大号帆布旅行包,并从一堆乱七八糟的物件里迅速翻找出了生日当天到的匿名贺卡。

  他将从陆孝严照相簿里偷偷带回的便签和卡片叠放在一起,对着台灯的光源举了起来,通过透射,两张纸上的字都清晰显露了出来,他很仔细地逐个比对着,生,日,乐……正如他所预想的那样,笔迹一模一样,三个字完全重合在了一起。

  凌希捏着贺卡看了老半天,总觉得有什么东西明明近在咫尺,却又被浓重的迷雾所遮盖,看不清真相。陆孝严知道他的生日,知道他对芝麻过敏,在他被人找麻烦时出手解围,又把他从警察局带了出来……可陆孝严又是谁呢?陆孝严是个赚女人钱的牛郎,是个同性恋,陆孝严有很多非富即贵的朋友,对待朋友总是粗鲁又霸道……而除此之外的一切,凌希都知之甚少。

  挂钟上的红色秒针在一成不变打着拍子,咔嚓,咔嚓,咔嚓。凌希上半身趴在书桌上,手指按着台灯的圆形开关,配合着秒针的节奏不断按下,抬起,按下,抬起,整个房间也随之一亮,一灭,一亮,一灭……重复多次之后,他厌烦了,关掉台灯独自坐在黑暗里,透过窗口望向外面的夜空,那里挂着好大一轮月亮……

  第17章约定

  看到吉他上那一小块贴纸留下的印记,陆孝严不禁想起凌希也有用贴纸标注名字的习惯,同样的位置,同样的大小,还为了简化几笔偷懒把“凌希”写成是“凌c”。这似乎印证了他之前的怀疑凌希在他面前唱歌时所弹奏的吉他分明不是他熟悉的那一把。

  陆孝严把刚刚放到架子上的吉他又拿了回来,同时表现出一副很感兴趣的模样跟老板打听道:“哦,是好东西的话,二手倒也无所谓……不知道它原来的主人为什么要卖掉,该不会有什么问题吧……”

  “不会不会,这您尽管放心。”老板殷勤地解释道,“我们琴行也有些年头了,非常看重信誉,二手的东西都检查得格外仔细。吉他是个年轻男孩子拿来卖的,那天看他在门口来来去去转悠了很久,挺舍不得的样子,估计也是急需用钱吧。对了,他还给我们留了电话,说是有什么问题可以随时联系他。”

  陆孝严跟老板要来了电话号码,一看果然不出所料,那正是凌希的号码。这让他心疼之余又不有些生气,既然是缺钱为什么不肯开口向他或是向林广乐求助,偏要把自己折腾到了卖吉他的地步。

  可有什么办法呢?这就是凌希啊,想被凌希接受,需要花上多于常人十倍、百倍的功夫,但是相应的,凌希一旦认定了谁,就是生死与共,无怨无悔。

  二话不说,陆孝严当即买下了那把吉他。他原想调头回去凌希家,直接把吉他送还给凌希,可走到半路又改变了主意。以他对凌希的了解,这样贸然送过去凌希未必会,总要找个合适的机会、合适的理由才好,同时也需要时间去想想该怎么解释找到这把吉他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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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隔天下午是陆孝严每周固定练拳的日子,他很着迷这项既暴力又刺激的运动,除了可以尽情消耗过剩的雄性荷尔蒙,也可以使他时刻保持紧张与警醒。

  此时此刻他正在经历着一场拳拳到肉的搏斗,成败关乎生死荣辱,如果无法抢占先机将对手一击必杀,就注定要被强大的对手掀翻在地,被一脚一脚践踏于浊臭的污泥之中,成为一个人人鄙夷、嘲讽的笑话。

  自从知道了陆孝严的这个习惯,沐夏就一直嚷嚷着要陪他去练拳,说是很期待看到他浑身大汗、肌肉闪闪发光的性感模样,所以这次陆孝严也顺便带上了沐夏。

  一上车,沐夏就兴冲冲挽起袖口露出手臂,故意晃悠着陆孝严送他那条手链:“也不知是怎么回事,每次戴上这条手链我就心情特别好,还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