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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荆十七      更新:2021-03-21 05:01      字数:2495
  兰斯不由垂下头,“他去世了,作为独生子,我必须回来继承。”

  叶群张了张嘴,最后只能说:“我很抱歉,提到你的伤心事。”

  “这没什么。”兰斯笑了笑,“不过我完全是个门外汉,把他的农场搞得一团糟。”

  “没有人一开始就会做什么。”叶群安慰他,“你干活儿很熟练,我一开始还以为你从小就住在这儿。”

  兰斯摇摇头,他的神情带着挥之不去的落寞:“小时候我们住在英国,我母亲是英国人。后来她去世了,父亲就带我回到美国,买下了这座农场。”

  兰斯把手臂放在农场边界的护栏上,叶群站在他身边,他们一起望着渐沉的天际。太阳正在落山,暖橙色的光线布满了天空,像是打翻的颜料,最后一丝余温也消失在十一月冰凉的空气里。

  他喃喃地说:“我小时候很讨厌这座农场,从来没有帮我父亲做过什么。如果我当时多学点儿就好了。”

  晚餐时间,为了报答兰斯,叶群决定做一顿中国大餐,其实他也并不怎么会做饭,但他觉得就算是最简单的番茄炒鸡蛋对缺乏味蕾的美国人来讲也算是大餐了。

  兰斯问他会不会做宫保鸡丁,叶群心想还好没说左宗棠鸡。他毫不犹疑地说会,然后打开手机开始搜索菜谱。兰斯从冰箱里取出来了一块鸡胸肉,叶群假装熟练地拿起来掂了掂:“哇哦,亨特农场的原声态鸡。”

  “是我在超市买的。”兰斯不好意思地说,“呃,其实我不敢杀鸡。”

  叶群:“……”

  他做了经典的番茄炒鸡蛋和土豆丝,宫保鸡丁虽然是第一次做,但叶群个人感觉十分良好,兰斯的厨房里有各种实用的厨房工具,包括厨房秤,很方便新手根据菜谱放调料。他还找到了一小袋米,没有电饭煲,他按照网上的教程蒸了米饭。

  兰斯赞不绝口,好吃得眼泪都要流下来了。

  “我爱中国。”兰斯把最后一勺番茄炒鸡蛋浇在白米饭上,宣布说。

  叶群很欣慰,作为一个常年吃食堂的单身汉,他的厨艺能得到这么高的评价简直是惊喜。他很喜欢亨特农场,住在这里的两天让他感到平静,兰斯也是个很好相处的年轻人。但他的病已经好了,没有理由再打扰这个热心的大个子。他决定明天就离开:“镇上离这儿远吗?有车站吗?”

  “有些远,我可以开拖拉机送你过去。”兰斯放下勺子,愣愣地,好像没想到一样,“你要走了吗?可是周三镇上面包店的萝丝结婚,我到了邀请,我猜你也会有兴趣去看看,乡下的婚礼都很热闹。”

  叶群当然有兴趣,他希望可以在生命最后的这段时光里尽可能地体验不同的生活,但他不想继续蹭吃蹭喝。他委婉地说:“我不能再打搅你了。”

  “一点儿都不,你一点儿都不打搅我,相反,我非常乐意你继续住下去。”兰斯真诚地看着他,棕眼睛里流露出一丝期待,“你知道的,我一个人住,你完全不会打扰到我,有你陪伴我很开心。”

  德州人都这么热情吗?叶群在心里质疑道,但他完全没有办法拒绝这双葡萄一样的狗狗眼。他点了点头:“好吧,我会留下来,不过你必须让我做点儿什么,不然我会良心不安的。”

  十一月即将入冬,处于农闲时节。兰斯每天其实也没什么事可以做。叶群很久没有这么悠闲过了,每天带上相机在兰斯的农场里转来转去,一百五十亩的农场不算大,但伍德兰的乡下每一寸都很值得取景。

  其中一百来亩种着玉米,还有一个十亩左右的小湖泊,掩映在遮天蔽日的庭荫树和挺直的翠柏下。宅子前的是个小花园,木槿和风信子簇拥在花篱里,深粉色和紫色的花朵把这栋白色的小房子点缀得很漂亮。

  宅子附近是一栋木制谷仓,后院是牧舍,还种着一些水果,当然现在是深秋,叶群只能看到苹果树上还挂着红彤彤的苹果。

  总而言之,兰斯的小农场虽然很美,但作物也很单一,连自给自足都无法实现,叶群虽然在城市长大,现在也有点怀疑他的农场到底能不能盈利。

  从农场看出去,一座山脉在地平线尽头拔地而起,是这片广阔的平原中唯一的起伏。兰斯说山的那一边,就是宽广蔚蓝的海湾。

  “如果明年春天你再来这里,会看到绿色的田野,金黄的向日葵,到时候可以带你去林子里打猎,附近有个大湖可以钓鱼……”兰斯兴致勃勃地提议道。

  真是个特别淳朴热情的人啊,看着那颗单纯无害的毛球叶群默默地想。短短三天,兰斯已经完全把他当成朋友了,他也一样,他们分享彼此的生活,就像刚交到死党的两个八年级小伙。在以前他不是那么容易认可一个朋友的,他二十七九岁了。但也许是兰斯比较特别,也许是疾病让他的心态有所改变。但他明年春天肯定会躺在医院或者家里,他是个保守的人,不想死在异国他乡的路上。

  第3章

  婚礼的那天,叶群特地早起,他下楼时兰斯已经坐在沙发上了,他听到脚步声抬起头,在看到叶群惊悚的表情后不由伸手摸了摸光洁的下巴,羞涩地笑了:“我变化很大吗?”

  兰斯仍穿着睡衣,但把遮了半张脸的浓密胡须刮掉了,露出英俊而端正的脸来,无暇的五官和轮廓此刻没有了胡子的遮挡,简直俊美得过分了。他的皮肤很白,而且很光滑,显得非常年轻阳光,兰斯湿漉漉亮晶晶的眼睛看过来时,叶群的心震颤了一下:“你多少岁了?看起来像个大学生。”

  “二十五岁。”兰斯老老实实地回答。

  “噢,小男孩。”叶群说,他有点羡慕兰斯,二十五岁的农场主,是多少格子间里的办公族的梦想啊。

  兰斯惊讶地瞪大眼睛:“难道你比我大吗?”

  “我二十九了。”

  兰斯抬头端详着叶群,因为一直在路上,他的头发有些长,软软的垂在耳边,眉眼透着股冷淡的味道,但那双黑眼睛忧郁又天真,很符合他对东方人的印象。叶群不像他见过的任何一个背包客,如果要用一种动物来形容他,他就像鹿,有些高傲,又很优雅,一种独特的东方气质。偏偏他的脸又那么漂亮,皮肤那么细嫩,眼神那么清澈,笑起来那么甜蜜,兰斯完全无法相信他已经快要三十岁了。

  “你在看什么?”兰斯一直盯着他,叶群不知道他在看什么,极不自在地说道。

  “呃…”兰斯赶紧回目光,窘迫地挤出一个笑脸,“我只是觉得,你看起来太年轻了。”

  “亚洲人显年轻。”叶群无所谓地在餐桌前坐下,兰斯也过来坐下了,桌上摆着两份典型的美式应付早餐,烤吐司配煎蛋和火腿,他咬了一口面包说,“谢了老兄。”

  兰斯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