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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南行拾荒者      更新:2021-03-26 14:35      字数:2274
  一起期待着走入婚姻殿堂的那一天,他们熬过了多少个日日夜夜,经历了多少次风风雨雨,可最后却逃不过生死离别,逃不过造化弄人。命运乖戾,对于往事,又是一阵唏嘘……

  生命脆若芦苇,折断是很容易的,艰难的是在风雨中飘摇地活着。

  推开“宠爱”宠物医院的门,穆沐跑上去扑到槐忆安身上,亲热地舔着。

  “槐医生,请把宋尧哥哥的墓地地址给我好吗?我和木木想去看看他。”肖雨萌递上一个小本子和一支笔,眼巴巴地望着槐忆安。

  槐忆安看看她,又看看她手里的那束黄白兼有的菊花,接过纸笔写下两行飘逸的字递回去。

  “谢谢。这个给你。”肖雨萌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

  槐忆安抬手接过,照片上是穆沐把他扑倒在地,压在他身上不停舔他的画面。他看着照片里笑得灿烂的自己,像是被感染了,嘴角也扬起一抹浅浅的笑。

  肖雨萌拿着槐忆安给的墓地地址找到宋尧的墓碑,送上那束菊花,隐隐啜泣:“宋尧哥哥,我带木木来看你了,它很乖,也很好,你不用担心,我们现在是很好的朋友,我答应你,会照顾好它,陪伴它直到它老去……”说完挂着泪痕摸摸呆坐在旁边等候的穆沐。

  穆沐看着墓碑,动了动头,像人一样似乎在思考着什么。可惜它已经无法认出曾经疼爱自己的主人了,熟悉的气息随着长埋地下的骨灰被掩埋,经过风吹雨打已经消散得无影无踪。印刻在墓碑上的黑白照片太过灰沉,不细看完全无法分辨出那是不是自己的主人,不是穆沐忘了,而是它感觉不到了……

  每个故事都有一个结局,或美好,或悲惨;每个季节都有新的故事发生,或与你有关,或与你无关。

  听说加拿大的枫叶是全世界最美的,苏廷杰向公司提出了留职深造,只身去了这个有“枫叶之国”美誉的国家。孟兰已经成了他泡在杯子里冲淡了味道的茶叶渣滓,而方帆仍是烙在他心头最红的那片枫叶。

  彭子炜在5月中旬筹办了婚礼,妻子是和他在同一所学校读研的校友,所以婚纱照是回学校拍的。那时在教学楼上课的一个坐在窗边的女生用手肘碰了碰身边女孩的手,让他看窗外拍婚纱照的那对新人。身边的女孩歪着头幻想着自己穿婚纱的样子,脸上洋溢起甜甜的笑。

  周宁看着妻子递来的检查上那团黑乎乎的小阴影,又是惊又是喜,激动地抱起妻子在客厅转圈,笑声爽朗。初为人母的妻子拍着他的背让他把她放下,别伤着孩子。他把妻子放在沙发上,傻笑着把耳朵贴在妻子平坦的小腹上听胎动。妻子推他:“他才那么大一点,你能听到什么啊?真是个傻爸爸。”他还是傻笑。

  谢豪依旧风流倜傥,对于他爸反对他娶一个新西兰美女回家这件事他一直耿耿于怀,直到遇上另一个更漂亮性感的女人,他才停止了和家里人的冷战。

  肖雨萌开了一个视频账号,每天上传金毛木木和美短小小的生活日常,获了一大批吸猫族铲屎官粉丝。她曾在一个给木木洗澡的小视频里说:“这条金毛是一个特别美好的人送到我身边的,他是这个世界上最温柔的人。”

  李忻刚下课就接到穆天常打来的电话:“我在教学楼旁边的停车场,你快点下来,不然过会儿就堵车了。”“催催催!你就知道催我!我又没让你来接我,堵车也是你自找的。”

  昏暗里,宋聿目不转睛地看着舞台上那个最优雅的演员,看着她在灯光下的举手投足,眼里浮泛起浓浓爱意。话剧结束后,他到后台温柔地给妻子披上外套:“累了吧?”她摇摇头,笑得像个恋爱中的小姑娘。

  一个二十出头的男生抱着一只泰迪跑进“宠爱”宠物医院,慌慌张张:“医生医生!你快帮我看看我的狗,它快死了!”

  “先把它放到病床上。”槐忆安看了一眼背上流血的小泰迪,戴上口罩和手套查看伤口:“怎么伤的?”

  “路上强行撩别的狗被咬的。你不知道,那萨摩耶可凶了,一看就知道是公的,就我这小破狗看不出来。”

  “……”

  “医生,它会死吗?”

  “不会,只是小伤,处理好就没事了。”

  “喔,那就好。可它老是招惹别的公/狗,你说它不会是有病吧?需不需要开点药什么的?”男生一脸正经。

  “……”槐忆安一时间无语。“下次出门记得牵好狗绳。”

  “医生你叫什么名字啊?”

  “槐忆安,槐花的槐,回忆的忆,长安的安。”槐忆安只顾着帮泰迪处理伤口,随口答道。

  男生看着槐忆安认真的样子和扑闪的睫毛,鬼使神差地抬起手想要摘掉他的口罩,被他一巴掌拍开:“你干什么?”

  “我不就是想看看医生你长什么样嘛,那么凶干什么?真像那条萨摩耶……”

  “……”槐忆安一脸嫌弃,果然有其主必有其狗。

  人生就好像缺页很多的书。很难把它说成是一本书,然而它又确实是一本书。只是有的书薄一点,有的书厚一些,有的滞销,有的知名。不用太过在意这些,多看看内容,才会发现它们各有各的之处,哪怕它们曾缺失过一部分很重要的内容。

  作者有话要说:

  文中提及苏廷杰说为爱赴死的宋尧是勇敢的,并不是在宣扬为了爱情可以抛弃生命,只是每个人的出发点不同,对于死亡的理解也就不同。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可为国捐躯,可舍生取义,但绝不能感情用事犯傻,黑色的浪漫主义之于现实是不可取的。

  到此全文完结,虽然很少人看,但还是很感谢每一位读者。写这篇文的初衷只是为了取悦自己,沉迷写东西使我快乐,哈哈哈!有些篇章可能偏文艺,有些篇章又很阴暗,甚至出现篇章间的小断层,但我每次都有认真地写,认真地考虑时间线和逻辑。可能存在很多不足,但我发现不了,也希望有看的读者帮忙指出,我一定改正。

  这是我有史以来写的第一篇字数破十万的文,不知道以后还会不会继续写,当然了,如果有新的想法和故事我还是很愿意跟人分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