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92 章
作者:堂前雁      更新:2021-09-21 08:50      字数:2410
  。

  我点了点头,说了句谢谢,这就回到了房间。

  晚上,我睡不着,躺在床上点了一支烟,吞云吐雾的同时,我隐隐觉得这一次可能就是我刘明布人生中的重要转折点了。

  其一,我已经拥有了不死的心脏,渗血的尸体,透明的骨架,就差最后纯洁的灵魂,神秘高人曾经对我说过,等我找齐了这四种东西,我会发现一件大事,一件足以令我震惊不已的大事。

  其二,这张纸条肯定是另外一个人留给我的,如果是神秘高人的话,他一定会给我发手机短信,而不是用这种纸条的提醒方式,用纸条或许就是不想让消息外泄,在我看完的第一时间就销毁掉。

  将这两件事结合在一起,我心想:难不成找到最后纯洁的灵魂之时,就是我成为恶魔之日?

  恶魔是什么样的,我不清楚,但看火云殇以前泡在血桶里的模样,我觉得恶魔的长相肯定不会太好看。

  翌日清晨,我们早早的起床赶往汽车站,再次坐车行进,至于去的哪里,我也不清楚,反正都是二爷在带路。

  当天下午,我们到达了内蒙古大草原,里边也通汽车,但就是走起来不太方便,二爷以前来过这,对这里不算熟知,但也略懂一二。

  我们在一处马厂里租了三匹马,押金好几万块,本来是想租五匹的,但是真的太贵,没必要花那冤枉钱。骑上了马,离开马厂的时候,二爷说:具体的位置我记不太清楚了,反正你们跟着我走就行了。

  我和葛钰骑一匹黑sè的高头大马,我虽不懂马,但此马昂头挺xiōng,四蹄发白,俨然一种乌云盖雪之风范,苏桢此刻已经恢复成无须老猫的样子,被葛钰抱在怀里。

  我们从市区离开的时候,每个人都带了一大包装备,食物干粮什么的都比较充足,而且为了减轻重量多带点食物,我们只买了两顶帐篷。

  第一次骑马,虽然有些生疏,但毕竟速度慢,也不算太颠簸,抬头遥望,前方一望无际的青青草原,微风吹来,青草犹如海浪一般翻滚而去。

  “真是太壮观了。”我不禁感慨了一句。

  此时此刻我真想高唱一曲,让我们红尘作伴活的潇潇洒洒,策马奔腾共享人世繁华,只不过那太rou麻了。

  这一路上,我们看到了大大小小的蒙古包,还有一些放羊的牧民,奔跑在一望无际的青青草原上,觉得时间过的很快,天sè暗下来的时候,我们正巧处在一片荒凉的区域,前不着村后不着店。

  下了马,扎帐篷的时候,我问二爷:咱们大概还得多久才能到?

  二爷从怀里取出了地图,用手电筒照在地图上,看了许久之后,说: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今晚休息一夜,明天下午应该能找到。乌力罕饲养的牛羊比较少,他过着定居的生活。

  其实有些人看电视多了,觉得蒙古人就该是骑着马,过着游牧民族的生活,其实不是,现在很多蒙古人都是住的楼房,跟中原这块是一模一样的,只有草原上零星的一些居民,才仍然保持着以前的生活习性,不过都已经很少了。

  晚上扎好了帐篷,我和葛钰还有老猫一个帐篷,二爷和西装大叔一个帐篷。

  躺在帐篷里,顿时疲惫感涌上心头,我双手垫在脑后,重重的叹了口气。

  葛钰问我:你怎么了?

  “今天我收到了一张纸条,纸条上说我可以无敌于天下,但我会成为真正的恶魔,我觉得这不是一件好事。”很多人在听到某些消息的时候,总会下意识的去选择好处。

  但我经历了应聘14路末班车司机之后,就觉得有些时候天上掉馅饼绝对不是好事。

  无敌于天下。听起来诱惑很大,但仅仅是成为恶魔这么简单吗?我觉得成为恶魔之后才是噩梦的开始。

  葛钰正要说话,忽然无须老猫就对着我叫了一声,我一愣,起身看向她,问道:苏桢,怎么了?

  无须老猫的脑袋,朝着帐篷外看了一眼,再次回头,用力的叫了一声,这声音很是尖锐,像是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

  第256章 狼性人生

  我一个激灵就窜了过去,掀开帐篷的一瞬间,朝着外边转头四看。

  草原上,轻风吹拂,我并未看出什么不对劲的地方。抬头朝着天上看去,月明星稀,天气挺好的。

  准备回头再问问无须老猫什么情况的时候,忽然苏桢拍了一下我的肩膀说:有几十只狼,正在朝着我们这边靠拢!

  “真的假的?”我小声问道。

  就在此时,我们栓在帐篷外边的马匹,开始不停的嘶鸣,声音很急促,像是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

  “阿布,快出来!”二爷和西装大叔钻出帐篷的一瞬间,赶紧凑过来喊我。

  我和葛钰还有苏桢窜出帐篷的一瞬间,只见月夜下的草原地平线上,一大群黑sè的影子正在急速的朝着我们袭来。

  “完蛋!看这样子,至少得有五十匹野狼!”我小声嘀咕了一句。

  西装大叔和二爷也都是咽了口吐沫,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跑肯定是来不及了,因为我们的rou眼已经可以看到狼群的奔袭,这个时候再解开马绳跑路,除非装备不要,可在草原上不要装备,那也是要命的事。

  西装大叔从后腰中抽出手枪,同时问我:上一次给你的手枪呢?

  我也从后腰中抽了出来,拉动枪栓的时候,我问了一句:两把手枪,对付不了这么多的野狼吧?

  “管不了那么多了,如果这些野狼对我们袭击的话,打死一个算一个。”西装大叔说完这句话的时候,那狼群已经奔袭到了我们的周围,此刻呈扇形将我们围绕了起来。

  狼,这种生物非常具有组织性。

  为首一狼,浑身雪白,个头比其余的狼要大的多,明显就是狼群里的狼王,可令我想不明白的是,这个狼王在跑到我们面前之时,嘴角就已经沾满了鲜血,像是刚吃过生rou一样。

  “怎么办?”葛钰小声问道。

  这个时候,唯有二爷这个老江湖还算稳重,他说:别急,这些狼群并不急着动手,或许跟我们想象的不一样。★首★发

  正说着话,那狼王就开始挪动自己的身躯,朝着我们走来,四周的几十只黑狼站在原地不动弹。

  噌的一声,我从后腰中拔出匕首,匕首在月光的照耀下,反射出耀眼的光芒,我心想:如果狼王要动手,我就先刺它两刀,临死也得拉个垫背的。

  狼王的眼神中,充满的谨慎,它走路的样子很小心,几乎是一寸一寸挪动的,到了我们身前三米距离之时,它不但没有突袭,反而是卧在了地上,盯着我一直看。

  我一愣,看向了二爷,问:这什么意思?

  二爷也不太懂,就说:暂时不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