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作者:寒江子      更新:2023-03-18 08:35      字数:4276
  日子真的过的很快。

  海市的第一场雪下得不大,她坐在窗边看雪。

  秦风给她端了一碗燕窝过来,她叹了口气。

  去年也是这样的日子吧,下了雪,她突发奇想要堆雪人。

  她戴好帽子手套出门,碰见秦风回来,问她去哪儿。

  她嘴唇动了动:“堆雪人。”

  秦风有些诧异地挑了眉毛,打发了左非,揽着她肩膀,开车带她去郊外别墅堆了雪人。

  堆完雪人,他们吃了烧烤。

  秦风自己动手烤的,还挺好吃。

  然后窝在别墅一楼的沙发上看电影。

  壁炉有火,秦风的怀抱很暖。

  他们看的是《本杰明·巴顿奇事》。

  “我们命中注定要失去所爱之人,不然我们怎么知道,他们在我们的生命中有多重要。”

  她也许就是想到了这句台词,才会选择从他的生命里消失。

  看完电影,秦风亲吻了她,抱着她在沙发上做爱。

  那个时候她被他永久标记,心里竟然有些喜欢他。

  他日日做,她日日都是欢愉。

  好像沉浸在了肉欲里,短暂地忘却了她父亲,忘却了秦风那些令人糟心的omega,忘却了他们彼此关系并不对等。

  她明知道他不是好人,明知道他是个不折不扣的人渣,她还是喜欢他。

  她最不能原谅自己的,就是这一点,她竟然爱上过一个人渣。

  她那个时候很喜欢撒娇,抱着秦风的腰说不要了,声音娇得很。

  秦风看着她,亲吻她的眉眼,鼻子,嘴唇。

  他标记她之后越发宠她,眼里的温柔能把人溺毙了,更何况他那个人,一贯的强势冷漠不近人情,向来心狠手辣冷血暴戾。

  可他看着她,埋在她身子里,竟然会用那种眼神,好像全世界就只有她最重要。

  好像他就只在意她。

  让人想把一切都给他。

  秦风欺负她,说叫老公,老公就放过你。

  他已经真刀真枪做了很久,额前的头发被汗水浸湿了,性张力拉到极致,每一次挺身就叫人身心一起颤。

  她就叫他老公,说老公放过我,老公最好了,求求老公~~~

  她被操得狠了,就会甜言蜜语说软话。

  秦风喜欢她这个样子,放慢了速度磨她,问她老公鸡巴大吗。

  她有些害羞,捂着脸说大的。

  他就哄着她说些让人高兴的话。

  喜欢他,喜欢被他操。

  要和他一辈子在一起。

  永远永远在一起。

  他那个时候觉得她说的都是真的。

  让她说的心里满足了,身子的欲望就没那么不满足,加快了抽插的速度,射在了她身体里。

  他低声喘息,用手把头发撩在后面,把她抱进怀里。

  她就心安理得倚靠在他怀里。

  那个时候他已经不强迫她做那些事了,比如让她舔干净。

  他搂着她亲吻她的额头,她的头发也湿漉漉的。

  长长的头发挽起来了,已经松的不成样子。

  他就给她搂起来重新绑了一个发髻。

  她躲在他怀里笑,他第一次给她弄头发的时候笨得要死。

  现在已经可以给她绑头发了。

  章辞的手在他身上滑动。

  她喜欢肢体接触,这样贴在一起,他的信息素包裹着她,她整个人都好舒服。

  她摸到了他的胸口,那里有着复杂的纹身。

  她看不懂他纹的是什么,手指在他的皮肤上画圈。

  秦风没制止她这些小动作,倚着沙发,手把玩儿她的胸。

  她觉得痒,拍开秦风的手,问他为什么小腹上有个疤。

  她的手指摸他那里,在纹身遮盖住的地方,有一个不太平整的凸起。

  是陈年的疤痕。

  秦风懒洋洋地说是他小时候跟人打架弄的。

  她都不知道秦风还有和人打架的时候,就好奇地缠着他问。

  秦风说小时候去老师家,路上遇见一个臭流氓欺负小女孩,他那个时候很中二,多管闲事,被那瘪叁用刀划的。

  她怎么隐约觉得这剧情很熟悉。

  她问那小女孩是穿着碎花裙子,扎两个马尾辫吗。

  秦风已经不太记得了,都过去十几年了,他那个时候刚上初中吧,刚好在学吉他,那天打架把吉他砸了,断了两根弦。

  烦死了回去他妈还说了他。

  不是心疼钱,是心疼他被人划伤了。

  后来他爸把那条街的小混混都砍了。

  他不记得了,半开玩笑地问她,难道那个小女孩是你?

  他在记忆里搜寻那个小女孩的相貌,发现自己连一个模糊的印象都记不得。

  她瞪大了眼睛看着他,秦风收了笑容,问她,真的是你?

  她撇了撇嘴,说不是。

  秦风揉了揉她的头发,说她这么漂亮,如果小时候见过,肯定忘不了的。

  章辞哼了一声,和他使小性子:“那没准儿呢~秦总见过这么多漂亮的omega,忘了也是正常。”

  秦风捏她的小脸,狐狸一样的狡黠,惯会那话刺他。

  不疼不痒的,他也不生气,只当她在耍小脾气,逗弄她:“哪个有你漂亮?”

  她就高兴了起来,贴着他说,我小时候也遇到过这种事哎~

  我也碰见了一群臭流氓欺负小女孩,我当时就冲上去制止他们了。

  秦风:“··········”

  他沉默了片刻,问她:“然后被人差点扔上车拐卖了?”

  章辞惊讶地张大嘴:“你怎么知道?”

  秦风再次陷入沉默,他万万没想到,竟然是她。

  要不是看见一个小屁孩不自量力想英雄救美,快被人绑了,他也懒得管那破事。

  他上上下下打量了她,是的,那小屁孩长得相当不错,确实有一双漂亮的眼睛。

  “真的是你!”她惊讶地坐起身子,“是你救了我!”

  当时她才五岁,特别喜欢看武侠,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看了个遍。

  心里有个英雄梦,大侠胆。

  她爸还没有那么有钱,她要一个人去幼儿园。她爸给她买了一把玩具剑,她就觉得自己是个大侠,每天行走江湖,惩恶扬善。

  碰到一个臭流氓把一个小女孩往车上拉,她当时路见不见,拔刀相助,拎着她的玩具剑就上去了。

  她玩具剑会发光的那种,还有音效。

  沧海一声笑,滔滔两岸潮!

  气势如虹,震惊了那个小混混。

  她当时觉得自己特别酷,a爆了。

  现在想来,他不是被她的气势吓的,他是被她拉风的出场给震惊到无语。

  反正电视上那种大侠出手把坏人打得落花流水的剧情并没有出现,五岁的章辞被人拎着扔进了车里。

  她还没那个小女孩高。

  毫无还手之力。

  就是这个时候!

  一个小哥哥几乎是从天而降,拿着一个背包砸中了那个小混混的头。

  那个小混混松开手,那个小女孩直接跑了。

  她从车上爬起来,只看到那小哥哥捂着肚子,那小混混已经躺在地上不动弹了。

  那小哥哥把她拉下面包车,拉着她一路跑,跑到一棵樱花树下。

  当时樱花落下来,真的很漂亮。

  她五岁的芳心被击中了。

  她说救命之恩无以为报,以身相许。

  她将来要娶那小哥哥为妻。

  那小哥哥按着肚子坐在地上,看着她:“你娶我?”

  她很郑重地点头,她说她将来一定分化成特别厉害的alpha大侠,惩恶扬善,行侠仗义。

  那小哥哥说不巧,他也会成为alpha,比她厉害的那种。

  她觉得好可惜!

  只能说那我们结拜兄弟吧。

  那小哥哥乌黑的头发有点挡眼睛,他随手撩起来,一双漆黑的眼睛看着她:“你要认我当大哥?”

  “我们结为异性兄弟,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你看过《天龙八部》吗,你是乔峰,我是段誉,我叫你大哥,你叫我二弟。”

  她当时留着短发,蘑菇头,很可爱的样子。

  秦风觉得这小屁孩过分美丽了些,不过她那么说,他就一直以为她是个男的。

  他当时觉得这个说法很有意思,虽然他没看过《天龙八部》,但他平时听别人叫他爸也是叫哥的,所以他觉得自己也应该有小弟。

  他答应了。

  他们就撮土为香,歃血为盟。

  她被人扔到车上时摔了一下,擦伤了膝盖。

  而那个小哥哥好像也受伤了,反正她把膝盖上的血抹了递给他,他皱着眉头看了一会儿,还是把她手指塞嘴里舔了。然后手上不知道沾了哪里的血,一脸拽地喂进她嘴里。

  她就叫他大哥。

  他觉得很有意思,他挺喜欢这个小弟。

  她又问他背包里是什么,他才想起来他的吉他。

  他拿吉他砸了那人的脑袋,不知道坏了没有。

  他拉开拉链发,发现他心爱的吉他断了两根弦。

  脸色有些臭。

  少年人的心事写在脸上。

  她立刻说我赔给你。

  他说不用,他家有钱。

  他拨动了吉他的琴弦,心血来潮,用只剩四根弦的吉他谈了首歌给她听。

  少年人的手长得很好看,他的眉眼也很好看。

  他弹琴的样子太好看了,像童话里的王子。

  五岁的章辞再次春心萌动了,她无比希望她大哥能分化成一个omega。

  她原本喜欢武侠里的古典乐器,箫,笛子,古筝,大侠常用的,能做武器的那种。

  但是她忽然觉得吉他也不错。

  后来她出国,喜欢上音乐,学吉他,很难说不是受那年樱花树下,那个弹琴少年的影响。

  她长大了才知道,当时如果没人救她,她大概就会被人拐卖。

  她只是没想到,那个人竟然是秦风。

  秦风也没想到,那小屁孩竟然是她。

  “沧海一声笑,滔滔两岸潮?”

  他语气平静地重复了这句歌词。

  她大囧,羞红了脸抱住了他的腰,躲进他怀里。

  “不许你说!”

  他的胸膛在震动,大概是在笑吧。

  “段誉,叫声大哥听听。”

  “·········”

  囧死了,她小时候怎么这么傻逼啊。

  好蠢!

  好中二!

  她闷着头不肯出来。

  秦风摸她的头发:“你不是说,你会分化成很厉害的alpha吗?”

  别提了!!!

  她竟然分化成了omega!!!

  传说中alpha和omega的分化,是源自于两性关系中的选择。

  如果她爱上了一个alpha,她就会分化成omega。

  因为李佳欣比她晚分化,所以她分化成omega这事怪不到李佳欣头上。

  所以她一直怀疑自己是喜欢哪个alpha,原来是他!

  她越发觉得他们是天赐良缘,不然怎么就那么巧,他十叁年前救过她,十叁年后,他要了她。

  她觉得这就是命运。

  “叫声哥哥听听?”

  她动了动嘴唇,还是叫了。

  她叫他哥哥。

  秦风想起了那个蘑菇头的小孩,长得确实非常惊艳。

  漂亮得像撕开漫画走出来的。

  他也没想到是她。

  那次他被人划伤,没当回事,谁知道伤口不浅,后来留了疤。

  他会想起那个小孩,那天分别了才想起来没问名字。

  他去找过几次,没找到。

  每次看见疤的时候会想起来,那小孩眼睛很好看。

  他甚至会想,那小孩有长大吗。

  那么傻,是不是被人拐卖了。

  他也就是那一次,才知道他爸原来是黑帮老大。

  混黑社会的。

  甚至那个被他打伤的人贩子,还给他们家供过货。

  抓到的小女孩小男孩,卖到中东做雏妓。

  那里的人很多娈童癖,喜欢没长毛的小孩。

  他受了伤,他爸把他搏击课的教练打残了。

  他更努力学格斗,他想下次遇见那小孩,能保护好他。

  后来他接手了他爸的位子,成为了那小孩讨厌的坏人。

  他没再弹琴。

  去做了个纹身,把伤疤遮了。

  再也没想起来那年樱花树。

  直到和平饭店惊鸿一瞥,章辞的眼睛撞进他的眼中。

  狐狸眼,很漂亮。

  他当时只觉得特别,但没想起来是原因。

  浓浓的宿命感,让他心情有些复杂。

  她在他怀里,赤身裸体,坦诚相待。

  他却好像再也回不去那年春天,樱花树下,那个单纯诚挚的少年。

  “不对呀,十叁年前,你才刚上初中?”

  她怎么记得秦风已经快叁十岁了,他这初中上的也太晚了吧。

  “··········”

  秦风揉了揉她的头发:“刚才有人说碰见了一群小混混,是一群吗?一个也能叫一群?”

  “··········”

  这回轮到章辞无语了。

  那吹牛啊!她不想承认自己是被一个小混混像拎小鸡一样扔进车里,她才说一群的。

  她怎么知道当事人会在!

  丢人!

  章辞不想理他了,烦死了。

  秦风亲吻了她的眼睛。

  她却好像还是从前那样天真烂漫,把他从腐烂的沼泽里拉出来,告诉他他原本是如何光风霁月,干净纯粹。

  作者有话说:

  爆更。

  困死了。

  交代了小时候的故事。

  啊就是我在想秦风是救过她的命吗,就算是秦风要订婚,她都没离开,直到他说要她洗掉标记。

  是真的救过她的命。

  谁没有单纯的时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