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草同桌
作者:若市      更新:2023-07-20 18:29      字数:2226
  然后,竟然不是摔得鼻青脸肿,而是迎上了母亲的微笑,“发什么愣,照好了吗?”

  当我看清自己四周的一切,我的脑子嗡的一下炸开了,熟悉的感觉,不同的地点和时间。我马上看了看表,上午十点。

  然后我不顾母亲焦急的呼喊,转头就跑,找到坡度大的一段,又是一跃。

  落了地的我,立即感觉到从脚踝处传来的钻心的疼痛,然后强撑着看了一眼表,仍然是十点。

  这样做的后果便是,我得在家里的床上躺上一个多月。

  “一个女孩子家,每天疯疯癫癫,这回好了吧,再也不带你出去了。”母亲一边责骂自己,一边往我嘴里灌皮蛋瘦肉粥。

  而我的心思却不在这,“为什么不行呢?难道我的推断错了?从长城上两次跳跃的过程看,一次达到了穿越,一次没有。而且这回成功的穿越也只是让时间倒退了几个小时而已。到底是什么造成了影响?”

  “咳咳,”我被粥呛了一下,“好了,妈,我自己喝吧,我的手又没骨折。”

  母亲看着我,叹了口气,然后把碗递给我,转身出去了。

  我双手捧着粥,却没有心思喝,“那就一定是高度的问题。如果坠落距离太短的话,不会引发穿越,对,一定是这样的!”这样想着想着,后边的话就喊了出来。

  立刻,母亲疑惑地走进来,“又怎么了?!”

  而我的猜想立即就得到了落实。

  寂静的夜晚,虽是万家灯火,你却不知道我是如何忍着疼痛,拖着还未痊愈的右脚,再一次爬上阳台的栏杆。

  抱着必死的决心,不杀身便成仁,反正我在母亲那里早已被认定为精神不正常了,“就算摔死,我也不要郁闷死!”怀揣着这种信念,我乘着风,飞入夜幕中。

  然后,我发现我仍然躺在床上,不同的是,手里没有捧着粥,衣服也不一样了,“我穿回了昨天哪!”看到日历后,我的心安了下来。

  “没错!”然后我又发现,我这是纯粹的魂穿,虽然保留有记忆,但是我带不回任何实体的东西。

  我为什么会具有这样的能力?别人在这样的条件下也能穿越吗?这是不是说,我们可以通过改变一些原来的事情,而达到改变自己命运的目的?如果是这样,我们的生命该做如何解释?我们活着的意义又是什么?

  我头痛欲裂,虽然我知道的越来越多,但同时我也越来越恐惧,我开始怀念没有发现这一切的时候,怀念那个单纯的我。

  从那以后的一个多月里,我老老实实的养伤,等待开学,尽量不让自己去想这些事情。

  成为了高中生后,我更加卖力地学习。因为我从小就以父亲为榜样。说起父亲,他好像在我的生活中根本不存在般,连母亲都很少提起他。我只知道那个我并没有多少印象的父亲,以前在地质研究所工作,是个博士,与母亲结婚后没几年就去世了。

  虽然已记不清父亲的音容笑貌,但是每次看到父亲的照片,仍然有非常亲切的感觉。

  每年到了父亲的忌日,我和母亲都会为父亲买一束满天星,母亲说那是父亲最爱的花。祠堂里父亲的照片旁一直都摆着一块红色的心形石头,母亲每次都会深深地注视那块石头一会儿。

  我一直都以为那是父母的定情信物,或是有什么别的含义。因为怕母亲伤心,我也一直没有问过。

  岁月流逝,母亲仍然是那么的美,我猜想我的父亲和母亲之间一定有一段非常浪漫的爱情故事。

  多年后,我突然明白,有些爱情已不能单纯用浪漫来定义,因为,它已经超越了时间,超越了生死,超越了命运。

  新的学期,新的学校,新的同学,还有一个崭新的我。

  很快,我就和我的同桌施诗成为了至交,我们在一起无话不聊。某天晚自习,我嘴一秃噜,就把自己的穿越经历说了出来。她听完我绘声绘色的描述之后,只摇头晃脑的说了一句,“子不语怪、力、乱、神。”

  “你丫,根本就没听进去啊,”我生气了,“我可不是对谁都会说这些事的,我连我妈都没告诉。”

  只见施诗一脸惊讶,“是吗?你应该早些告诉母亲大人,不然病早好了。”

  我立马就挥过去一拳。

  转眼间,已经上高二了。我和施诗虽然不在一个班了,但仍然保持着友好的“外交”关系。

  时光如流水,青春乱飞花。

  在这个时代,早恋已不稀缺。比如美女施诗同学就有众多的追求者,不单是同年级的,连师弟们都拖我给她送情书。

  “哎,”有一天,我抓住几个托我给施同学送情书的师弟,劈头盖脸的问道,“你们为什么单喜欢施诗,难道就没人看的上我吗?”几个师弟哪见过有师姐这等气势,顿时都花容失色。

  “咳咳,”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我身后的一人走了出来,“不要为难师弟们了,这个问题我替他们回答。”

  当我看清此人的时候,师弟们早作鸟兽散。

  “那你说说!”我盯着我的同班同学,也是我的死对头白沙说。

  “脾气太糟,不像个女孩子嘛。”

  “本姑娘什么脾气,用的着你管!”说完这句,我就后悔了,这真的是恼羞成怒啊,这样他不就更有把柄了吗。

  之所以我带着这么大火,倒不是因为他说出了我的缺点,而是因为我与他早有过节。

  从上小学以来,我的成绩一直名列前茅,但是,我确实是那种死学才能出成绩的人。上了高中,周围都是人才,我不得不更加努力,但是怎么也考不过他。那也就算了,我竟然从没看见他埋头苦学过。

  这个白沙,确实也是个人才。今年刚带领学校篮球队在市里比赛得了第一,学习又好。所以,本校的女生早已把他尊为“男神”。

  跑去篮球场看比赛的女生,大多数都是冲着他这根大校草去的。

  可是这根草,后来竟然成了我的同班同学,甚至……同桌。

  我们本来不是同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