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完结失败的作者
作者:苏弥烟      更新:2023-07-26 12:03      字数:3910
  北疆赖以生存的是什么?

  不是北疆的皇庭,也不是被北疆皇庭统治的北疆人民,更不是他们的“母亲河”——额尔古纳,而是——草,北疆随处可见的草。

  衣、食、住、行……在北疆,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都绕不过这随着风而肆意生长的草,北疆牧民的一生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跟着草走的。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1

  草不绝,北疆不断。

  那么,一只兔子能做什么?

  吃草、打洞、生崽并将前三件事无限的循环下去,直至死亡。

  “咦?”

  万万没想到开篇见到的会是兔子,霍淩被这出人意料的开头调动起了情绪,意识挺直背脊的他甩掉莫名出现在脑海中的兔子咀嚼草叶的画面,继续看了下去。

  和前一份“玩得就是心跳”的策论一样,这篇文在分别介绍了兔子和草的特点以后,紧接着也说明了北疆目前的情况。

  只不过北疆皇庭的混乱被一笔带过,其着重强调的是草原对北疆有多重要。

  在此期间,写文的考生还顺便提了一件事,北疆有个小部落前年在跟别的部落争地盘的时候吃了败仗,弱小的他们被赶出地盘之后一路向南,来到了北疆靠近云州的地方暂居,并试图靠着骚扰劫掠大周的子民来度过难熬的冬季。

  可惜倒霉的是,他们选取的路线上有个被云州人戏称为“兔子坳”的地方。

  当北疆人骑着高大壮马奔跑过这里的时候,不知有多少马一脚踩进兔子洞中直接折断了腿,这群北疆人最后连云州的影都没看到就回去了。

  以小见大的考生发散思维,以这件事为例,做出了几个有理有据的假设。

  一个“兔子坳”能断一个小部落那么多的马腿,那么当“兔子坳”遍布北疆的时候呢?

  更重要的是,兔子吃草就必然会对草原造成破坏,尤其兔子还特别能生,遍布北疆的“兔子坳”会不会让北疆寸草不生?

  ——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那么,如果北疆的牧民不养马也不放羊转而开始养兔子,会发生什么样的结果?

  如果兔子泛滥成灾,会对北疆造成什么样的后果?

  只不过是顺着这些问题随便的去想一想,霍淩就觉得不寒而栗,也终于明白这篇遣词造句的水平就比他好一点(?)的策论,为什么能够引起那么多考官的瞩目。

  不过,北疆牧民凭什么放着马和羊不管转而去养兔子?

  霍淩一时还没想到这个问题,写文的考生就笔锋一转的写到这个问题,并提到燕云十六州同北疆之间隔着的两个小国家——楼兰和大宛国。

  龙蛇混杂的楼兰和大宛国是最混乱的地方,但有时候也是最和平的地方。北疆和大周之间虽然隔着持续了上百年的血海深仇,但大周人和北疆人却能在楼兰和大宛国勉强和平相处,因为他们要在这里做生意。

  假设有一支大商队或者几支大商队向北疆人大量收购兔子,在不涉及马匹和盐矿的情况下,北疆人会警惕吗?

  不会。

  利益当道,北疆贩子连马匹和盐矿都敢走私——只要第一道过手的人不是大周人,更不用说几只兔子。

  大量需求的兔子从哪里来?

  从北疆的牧民那里。

  一旦特别能生而且生长期短暂的一只兔子获得的收益,获得的收益几乎能够和养一只羊得到的收益持平,北疆牧民都不用人催就会去养兔子,至于草原会怎么样?

  不过就是一只兔子,能造成什么样的结果嘛。

  当怀着这种想法的人多了以后,兔子也就会多起来了,等到某一天商队不再收购兔子的时候,北疆人就会明白——云州为什么会有个“兔子坳”却被放着不管了。

  云州的“兔子坳”真的要解决的话,需要放火烧山,北疆的“兔子坳”要解决的话,火烧草原吗?

  烧掉草原以后,北疆怎么办?

  光是想一想,霍淩就忍不住为北疆掬一把同情泪。

  霍淩手中的这篇策论语言简洁而直白,能直接说的地方就不会用比喻,不像公孙洵一样将人比喻成雄鹰或者猎豹,而是直接在文中用上了“部落虽弱,然与大周可一挡三”这样的话来说明北疆人骁勇善战,写的每一句话都让霍淩不用在脑子里过三圈就能想明白。

  尤其是一个接一个简单而又意味深长的设问。

  正因为霍淩这种脑子都想明白了,他这才意识到,“这种断人根本的方法,还真是……”抖了抖手中的卷子,忍不住眯起眼的霍淩歪头想了一下,才终于找到合适的形容词,“比公孙洵都要歹毒。”

  恭敬的站在下首的宫嶷:……陛下,名字都还糊着,您怎么就确定第一份策论是公孙洵写的了?

  回忆起曾经见到过的霍淩同公孙洵之间的相处景象,张口欲言的宫嶷抬起头看向陷入自己思绪的霍淩,宫嶷忍了又忍以后还是决定向一边的小安子学习,当好不需要存在感的花瓶。

  没有人打断霍淩的思路,他甚至都将这份策论中对方没提到的问题都考虑清楚了。

  买兔子的钱从哪里来?

  工部最近弄出来的“琉璃”、“肥皂”,是个好东西。

  不值几个钱但目前只提供给皇宫的琉璃——因为霍淩还没想好拿这玩意干什么,所以暂时不准工部外流,就连大周的贵族都有点蠢蠢欲动,更不用说向来喜欢用铺张浪费来彰显实力的北疆皇庭,精致而又看起来独一无二的琉璃在北疆贵族之间一定有市场。

  至于成本,工部研究水泥成品的时候弄出来的“边角料”,要什么成本?

  写策论的考生只是提了一下“大周可以卖东西给北疆人,然后用获得的钱来收购北疆人的兔子”这一点,同样喜欢发散思维的霍淩就想到了工部弄出来的“琉璃”和“肥皂”。

  “琉璃”被他拿来装水了,“肥皂”被他交给四哥霍洹去开铺子了——当然霍淩要抽六成的利润,然而现在想一想,琉璃这种东西其实也可以不仅仅只是用来装水。

  琉璃应该有市场,肥皂可以卖一卖,别的东西也可以试试看。

  这样一想,他又可以跟四哥合作做生意了,比如开阔一下北疆的市场?

  将这篇大部分都是设问,以及不需要回答就让人想到答案的疑问的策论合上,霍淩从自己思绪中回过神来,他将手中的卷子递给一旁的小安子,并朝下首的宫嶷伸出了手,“剩下那几份也拿来吧。”

  “陛下?”

  握着放在袖中的剩下八份考卷,宫嶷没想到自己的小心思被对方看透了,心下对霍淩成长之迅速不免感叹起来。

  都不用分析宫嶷此刻的表情变化,霍淩就知道自己又被人贴上了“高深莫测”的标签,他忍不住翻了个白眼,“你拿那两份卷子出来的时候,你旁边的副考官手中还拿着几份卷子,朕又不瞎。”

  宫嶷根据规定,在副考官的陪同(互相监督)下将卷子带到了霍淩面前,虽然紧跟在宫嶷身边的副考官存在感很低,但也没低到霍淩直接当其不存在的程度。

  懒得说宫嶷这些想太多的人总是死性不改,霍淩在叶晓静静注视下调整好了姿势,仿佛刚刚完全没有翻过白眼一般的继续说道,“反正确定好前十名以后你们也要拿过来给朕过目,那干脆我就一次性看完好了。”

  看一份也是看,看十份也是看,还不如一次性解决就不用再次见到宫嶷那张褶子脸。

  被如此主动的霍淩惊到,原来还想当好一个花瓶的宫嶷怔愣了一下,才在霍淩逐渐不耐烦的注视下连忙让副考官将剩下的八份卷子递给小安子,由其递交给了霍淩。

  一共三百份的卷子,都让霍淩看是不可能的事情。

  皇帝陛下只会看前十名的卷子,在殿试中起象征意义的皇帝一般也不会轻易调动由众考官提交的名次。

  所以霍淩接过这八份卷子以后不过随意的翻看了一下,哪怕看到了几篇在他看来很有趣的策论,霍淩也没有改动已经由宫嶷等人决定好的名次。

  至于一二名是哪两个,霍淩没有过多纠结就直接给出了自己的意见,“就写‘兔子吃草’的那一个吧。”看在对方如此“歹毒”的份上,霍淩甚至难得的期待起了琼林宴,“也不知道想出这种策略的人长什么样。”希望不会像公孙洵那样,那种类型的人有一个就够了。

  摸了摸下巴,霍淩三言两语之间就确定好了今年的一甲。

  “兔子吃草”的状元,“反间计”的榜眼,“美人计”的探花……霍淩出的题不走寻常路,今年的一甲也不走寻常路。

  让小安子将这十份卷子又还给了宫嶷,霍淩端起了手中的琉璃茶盏,只等对方告辞以后继续听叶晓讲李公明的“江南历险记”。

  久等不来宫嶷的行礼告退,霍淩抬眸轻“咦”了一声,“你还不走吗?”

  “臣,臣这就走。”

  还想等霍淩交代几句的宫嶷抿了抿唇,所有想说的话都为了不让霍淩有机会找他麻烦而强自按捺住,心下百转千回的宫嶷面上不见半点异色,被霍淩提醒的他一脸如梦初醒,从善如流的行礼告退。

  “嗯,去忙你的吧。”

  “诺。”

  宫嶷还没有完全走出乾清宫,殿内的霍淩就放下手中的茶盏,扭头朝一边的叶晓问道,“李公明被人带错路以后遇到了盐帮的人,然后呢?”

  “然后……”

  叶晓接下来的话,脚步顿了一下又接着往外走的宫嶷就听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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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白居易《赋得古原草送别: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今天,作者完结了吗?

  没有。

  完结失败的作者:希望我能在两百章内写完这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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