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作者:夹心棉花糖      更新:2023-07-30 05:55      字数:3606
  梁氏知晓此事后, 也并未多说什么, 毕竟他们是已经定了亲的,她是过来人, 未婚夫妻之间多些相处时间, 这感情越好, 婚后对自家闺女也就越好。

  不仅如此, 梁氏还贴心地备好了第二天的马车,以及用食盒装的一些糕点, 虽说放凉了口感会变,但既然是出行,自然是一切从简, 也幸好陈婧姝不大在意这些细枝末节,只是忙着搭配第二天要穿的衣服,和落夏两个人忙活了小半天才算满意。

  次日一早, 陈家大门刚一开,陈婧姝走出门便看到早已等候许久的沈文晖了,当下虽礼仪姿态不乱, 却明显加快了脚步。

  “怎么来得这般早?守门的小厮也真是的, 都没留心你在门外站着, 也不说请你进去坐坐。”

  说起来,两人也算是有些日子没见了, 沈文晖毫不在意地笑笑:“无妨,是我自己没敲门的,用过早饭了吗?”

  陈婧姝刚开口道:“用过了一些。”便看到沈文晖背过去的手在她眼前晃了晃, 手里提着些吃的,有的是还冒着些许热气的早饭,她还看到了上次只是提过一句的食记的糕点。

  鬼使神差地,陈婧姝立刻改口道:“只是没怎么吃饱,现在又有些饿了。”

  梁氏正好走到她跟前,脚下险些打滑,家里是怎么缺了她这口吃的了?让耀之听了还以为他们当爹娘的怎么虐待她了呢。

  其实,说出这话的陈婧姝也有几分后悔,他应当不会觉得,她是个这般贪嘴又能吃的女子吧?据说,男子都喜欢那种瘦瘦弱弱、有点病态美的女子的。

  沈文晖不禁轻笑出声,又看到了未来的泰水大人,赶忙行礼道:“岳母,那耀之便同婧姝先出发了,待晚些我定然安全送她回来。”

  大齐各地风俗不一,有的是定下婚约便可称呼岳父岳母,有的则是将拜堂成亲视作改口的标志,梁氏知晓此事,自他们定亲以来也就默认了“岳母”这个称呼。

  此刻,看着沈文晖倒真有几分“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欢喜”的意思,一改方才对闺女的恨铁不成钢之色:“好说好说,那你们好好游玩,马车和吃食我都让人备好了,注意些安全便是。”

  两人自然乖乖应“是”。

  沈文晖虽然在书院学过些简单的君子六艺,可毕竟不算精通,梁氏也怕他少年人经不起在未婚妻跟前丢脸,强撑着骑马过去,又念及两人和落夏同乘马车的话,既注意了分寸,不会让人传出什么难听的话,也能让两个人多说说话,多了解些,因而干脆便只有一辆马车、一个车夫及一个丫鬟落夏罢了。

  马车缓缓向着琼海林的方向驶去。这还是宁平侯府公中所用的马车中的一辆,自然跟外头卖的那些不大一样,专门做了减震的装置,加上京中道路平坦,一时之间竟真有几分“如履平地”的感觉。

  陈婧姝方才话已不假思索地说出口,此刻哪怕并不怎么觉得饥饿,对面的人坐着正看她,她也只好捏起一块看上去最小的豌豆黄,小口小口地咀嚼着。

  沈文晖眼里不禁含了些笑意,小姑娘吃东西的样子,莫名让他想起了松鼠的样子,将记忆里松鼠的模样对上一看,可不就是一模一样吗?

  陈婧姝低着头,佯装认真吃着糕点,微微躲闪着沈文晖的目光。

  旁边的落夏发觉了,一下子就明白过来,她家姑娘这是不好意思上了,想着出发之前夫人的嘱咐,心里咬咬牙面上却笑着开口道:

  “沈公子今日起得很早吧?我记得这食记离公子家挺远的,偏生爱买这家的人也多,常常是大清早的功夫都有一群人在排队。”

  “其实还好,我是男子,走路也快,并不耽搁多少功夫。”

  落夏心里暗暗着急,沈公子这是怎么回事?现在不正是要诉说一番辛劳再来衬出他对姑娘的上心吗?看样子还得她帮忙,幸好夫人有先见之明。

  只得自己开口道:“食记姑娘只是提过一句,没想到公子便上了心,想必夫人知晓也会很是欣慰的。”

  欣慰什么?自然是欣慰于自家姑娘找对了一位如意郎君呐。

  “落夏!不得再说了。”陈婧姝的声音里八分是羞涩二分则是羞恼了,全然的怒气可谓是半分都没有。

  落夏是再了解她家姑娘不过的了,知晓姑娘没生气,便只是识趣地暂时闭上了嘴巴。

  发觉车里的气氛又重新回归沉闷之后,陈婧姝又忍不住有几分懊恼之色,还不如让落夏开口多说两句话呢,平日里她也不是这么沉闷的人啊,怎么面对他,好似一句话都说不出来的样子呢。

  终究还是沈文晖先开了口:“帆哥儿跟着先生学得怎样了?上次在我家,我看他是个难得的好学的孩子,还问了我好些问题。”

  说到自己熟悉的人,陈婧姝总算是褪去了几分紧张:“对呀,家里爹独独钟爱孤本字画,整日和朋友据说是出门寻宝,娘也不大爱看书,倒是喜欢账本更多些,也不知道帆哥儿这是随了谁,也幸好没有变成个小书呆子。上次归家后,他一直嚷嚷着要努力读书,好早日去松山书院找你呢。”

  陈婧姝没有说的是,当时帆哥儿一直口中念叨着姐夫,直至被阿爹纠正了一通才算罢休。

  话音落罢,陈婧姝又觉得自己是不是说得有些多了,听上去似乎把阿爹说得很不靠谱的样子。

  她一直知道,大家都觉得男儿生于世,总该做出点成绩来,也让妻儿老小脸上有光,阿爹却是例外,文不成武不就的,却还偏偏每次要从家里拿银子去买他口中的“宝贝”,在旁人看来,阿爹着实不像一个家里顶梁柱的样子。

  可陈婧姝却不这么认为,她也不爱听那些酸话怪话,谁人没点儿爱好了?阿爹只是将爱好当做“事业”罢了,如何能算得上错呢?况且,家里的东西,虽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可阿爹也向来有分寸,定然是够他花用一辈子的。

  花的是自家的银子,自家人都没有说什么,旁人哪里来的立场说那些“好心的劝诫之语”?

  于是,不知为何,说出这段话的陈婧姝心情有几分紧张,怕他也是不认同的那一个,怕他也是自以为好心的那一个。

  沈文晖却并未多言:“怕是随了他阿姐吧?勤奋用功,喜爱诗书。”

  陈婧姝这才算是心里放下了一块石头,她一直担心,他会与她想象出的样子有出入,届时,虽不能退亲,可她也会收回自己毫无保留的心,这也是对自己最后的一种保护了。

  “我并不十分喜爱诗书,独独偏爱游记些,上次在书坊的事情是个意外。”

  落夏听他们提到书坊了,书坊?翰墨书坊?不对?姑娘和沈公子在翰墨书坊发生什么事情了?

  沈文晖看着小姑娘瞪大眼睛,一脸努力分辩的样子,轻笑一声:“那怕是沈某要好生感谢一番这个意外了!改日去翰墨书坊的时候给李掌柜备份儿薄礼。”

  陈婧姝以为他是说认真的,脸蹭得红了,落夏在旁边看着,险些以为这里要是有个洞,她家姑娘非得钻进去不可。

  沈文晖见状终于有几分察觉到自己的恶趣味了,也不忍心再逗她,掀起车帘向外一看,笑道:“坐了这么久,闷坏了吧,我们到了。”

  沈文晖先下了马车,落夏紧随其后,陈婧姝一掀开帘子,刚准备要下车的时候,便看到了伸到她跟前的两只手。

  沈文晖一愣,正想要收手的时候,却见落夏“嗖”地收回了自己的手,甚至还往后退了两步,他也就不好意思再躲闪了,扶着陈婧姝下了马车。

  落夏在旁边盯着两人摞在一起的手,面上不自觉带了几分笑出来,真好,夫人交给她的任务,这算不算是超额完成了呢?

  琼海林实则是一片桂花林,这些桂花树在这里都扎根了几十年,如今这时节,早已有不少桂花铺在地上,看上去更似一张金色的毯子。

  林子的中央还有一个修筑了好些年的亭子,供游人歇脚。此刻因着时间尚早,也没有多少游人,亭子自然是空的,沈文晖便提议道:“不如我们去那琼海亭中坐坐。”陈婧姝自然是应了。

  两人坐下后,落夏将带来的茶具一一摆上,用带来的一壶热水泡了茶,给他们倒上,歉意道:“出门在外,倒是多有不便,让沈公子和姑娘受委屈了。”

  沈文晖自然不会觉得这有什么,只是怕委屈了她:“说起来,也是我考虑不周,一时之间脑子发热,就这么冒昧地邀约,只是听人说此地很美,便定了这个地方,没想到,美则美矣,只是这桂花一景便略显单调了些,怕是委屈你了。”

  陈婧姝哪里会在意这个,她小时候也爱跟爹爹出门的,只是七岁以后便被阿娘拘在家里,学一堆女儿家必须会的东西,记忆里京城的景色早已渐渐模糊,只留下这几年去各家走动的些许印象,便摇头道:

  “哪有什么委屈不委屈的呢?我这几年也偶尔会跟阿娘出门去赴宴,看到的大都是呈现在园子里的一些花花草草,名贵是足够了,就是长久被人养在园子里,可不就跟那鸟儿被关在笼子里一样吗?倒不如今日看到的这番美景,别有一番野趣。”

  沈文晖微微一笑:“看样子,姑娘倒是更爱自由的咯?”

  “你是男子,或许不大明白我们女子的处境,几乎是注定了一辈子在后宅蹉跎,无论是嫁给谁,都不过是在一个方方正正的小院子罢了,又有何区别呢?”

  沈文晖诧异:“你还在最好的年纪里,还是个小姑娘呢,怎么说出这样的话来?”

  陈婧姝被他用的“小姑娘”一词逗笑了:“你这人!自己也没多大,却老气横秋的,我就小你两岁,怎么就成小姑娘啦?”

  作者有话要说: (^o^)/~这两天我们女配就要出来刷存在啦~且看作者君一一揭开铺垫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