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番外:撩汉手札
作者:圣城      更新:2023-07-30 13:17      字数:4701
  《(穿书)叛道二周目》

  文/圣城

  自天关闭合后,灵界的灵气随之消散, 从此修道者与普通人无异, 再也无人能够修仙得道。

  灾难无差别地破坏了农人的农田房舍、仙门的阆苑琼楼, 人的韧性和对生存的渴望在灾难面前更是超乎想象,生者很快就从偌大的悲伤中走出来,忙着重建家园。一场天劫使得明王殒身,大权分散,余下的几大仙门仍留在永安商议统治大权, 李青莲却已心灰意冷,不再参与仙门议会,带着义弟的骨灰踏上归途。道别友人,他从中原向西行, 一路上无不是满目疮痍, 白骨露於野, 千里无鸡鸣。

  昔日辞亲远游的少年,一酒一剑, 壮志凌云, 此去经年,岁月催,少年老, 待到归去,仙剑问酒变成了一把普通的剑,而孤独酿成了酒。

  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

  有什么东西留在了时光里, 再也回不了了。

  信仰幻灭、亲友离世的打击是旁人无法宽慰的,明琇也只有一直按照之前许诺的那样,一直跟着他。

  最坏的时候已经过去了,之后只会越来越好。

  明琇从未真正追求过任何一人,从前李青莲本就喜欢她,因而一勾即来,毫不费力。可现在由于时空的错乱,李青莲连同所有与明琇有过接触的人,统统忘记了她,她不得不重头开始——从此一朝回到解放前。

  明琇无疑足智多谋,但她在这件事上全无经验,因而只好寄希望于脑海中对于从前读过的撩汉手札的隐约印象。她认认真真地坐下来列了几条要点,排除容貌、性格等硬件无法改变,她总结出几点:一,时不时给他一点小惊喜。二,抓住男人的心就要先抓住他的胃。三,不经意地夸奖他。四,刺激他对你产生保护欲。

  【一】小惊喜

  李青莲每天都会在身边发现一些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有时是早上放在门口的一束鲜花,有时是莫名出现在床头的荷包香囊,有时则是走在路上被塞到怀中的俗套情诗,甚至还有一次,他发现自己放在马厩里的马的尾巴被编成了心形。

  他素来不拘小节,一开始也并没有注意到这些细枝末节的事,门口有花?野花吧,一脚踩过去。床头杂物?客栈没清理干净,丢出去就是。情诗?辣鸡文笔不忍直视。心形马尾巴?

  ……这回总该发现了。

  这一系列灵异事件背后,是一个自以为隐藏得很好的“矜持”少女。

  本着送惊喜不留名的心理,明琇“矜持”地躲在树后,悄悄打量李青莲收到今天份的鲜花后的反应。李青莲突然回头,她慌忙举着两片芭蕉叶遮住自己:没看到……没看到……没看到……

  直到听到脚步声渐渐离去,方才挪开叶子偷看那道清隽的背影。

  啊,他真好看,连背影都看不腻。

  明琇又想,但也不要总给我看背影啊!我追了你一个多月了,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啊!

  李青莲走了几步后又停了下来,微微侧身,用余光打量着树后的那“一叶障目”的笨蛋,连他自己都未察觉他的嘴角维持在了一个愉快的弧度。

  “这个笨蛋……”

  【二】抓住胃

  在连续送了一个月“小惊喜”后,明琇装作不经意与他边城偶遇,又时不时溜进厨房做几道小菜。

  明琇不是很确定“抓住男人的胃”究竟是什么定义,但她很确定自己离成功还差得很远。

  李青莲在吃了疑似是竹笋炒肉的物质后,当天就拉了肚子,自此以后他一看到和明琇做过的菜同名的菜肴,胃部就会条件反射地发出汹涌翻滚的声音。他的胃确实被牢牢抓住,且这样的阴影也不知什么时候才能散去。

  明琇苦修厨艺,乐此不疲,只道是路漫漫其修远兮!只要她努力练习,很快就能做出可口的菜肴吧?

  然而,明琇始终低估了天赋的重要性。她的厨艺如黑洞一般,无论多少时间扑进去,都并不见成效。

  李青莲看她做饭看得揪心,吃她做出来的菜肴更是心惊胆战,某天终于忍不住对明琇吓了禁令。

  “明琇姑娘,请你以后都不要进我家后厨了!”

  “可是我会饿……”

  李青莲不一会儿就做了四道小菜,解决了“饿”这个问题。

  光闻着饭菜的香味,明琇的馋虫就被勾了起来,待到饭菜上桌,她便自觉挨着他坐下,正要动筷,却见李青莲捧着饭碗站了起来。明琇迷茫地看他,他只是冷道:“男女不同席。我与明琇姑娘并不相熟,以后你再也别给我做菜了。”

  这话其实已经说得很干脆了,换做脸皮薄一点的姑娘说不定当场羞愤离去。可明琇还是赖着不走,她内心无比失落,却只是微微一笑,就端着饭碗站起来,找了个角落蹲下来默默扒白饭。

  这一下,李青莲也吃不下去了。他总觉得自己是在虐待女人,不得不将明琇劝回桌上。“明琇!你到底想干什么?!”

  明琇:“其实我们两个很熟。”

  李青莲:“不过就是天劫来临之际见过一面,怎就很熟了?”

  明琇淡淡看了他一眼,指了指自己的肚子。“别看我平时上蹿下跳,其实我怀孕了。”

  李青莲听罢尤为吃惊。明琇平日里衣裳宽大,并瞧不出准确身形,再加上她浑身上下都看不出是个已婚少妇,所以当明琇坦言自己怀孕时,给人的第一映像也像是个玩笑。

  但女人又怎会拿自己的清誉开玩笑呢?

  “明琇你有孕,又与我何干?”

  片刻后,明琇抬眸:“李青莲,就是你干的啊!”

  ……

  一阵尴尬的沉默。

  “咳……咳咳!我此前根本就不认识你!”李青莲差点气到喷饭。“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你这么不要脸的女人!”

  不要脸的女人?

  看来他是真的半点也不记得她了……不是寻常失忆,而是她在这个世上的存在被彻底抹去,从每个与她相处过的人的记忆中消失。

  明琇一直想要回避这个残酷的现实,但他的质疑无疑等于压着她的头逼迫她面对这个现实。

  李青莲现在对她大概只有糟糕的印象吧。要让他重新爱上她,又谈何容易?

  “如果他真的讨厌我,我该怎么办”这个念头一出现,明琇就害怕得脑中一片空白,不经意间,眼眶就红了一圈。

  “不是吧……”李青莲按了按眉角,“明琇,是你信口开河在先,我就吼你一句而已。别哭了,我可没欺负你!”

  明琇哭得更凶了。

  安慰女孩这种事,李青莲从来都没做过,他本想当做耳旁风,不理睬明琇继续吃饭,可又总觉得心里像被她的眼泪揪着一样,连美味佳肴都变得寡淡无味。

  “明琇,你喜欢吃什么?”

  “白菜。”明琇一下子就止住眼泪,异常坚定地回答。

  白菜这种最简单的食材,想要做好,反而更为困难。“行,白菜就白菜。”

  明琇乖巧地坐在原处等待,不一会儿就趴在桌上打起了瞌睡,在睡梦中,又被一股鲜香熏醒。

  只见李青莲已然做好了一道上汤白菜。乳白色的鱼汤中撒着腊肉碎,锅中漂浮着一颗晶莹剔透的白菜。一颗小白菜中蕴含了新鲜湖鱼、黑毛猪肉的鲜美,最是简单,却也最是细致讲究。

  “你还记得我爱吃白菜吗……”明琇小声嘟囔了一句。

  “你喜欢吃什么关我屁事。”

  明琇不吭声了。仔仔细细地将那晚白菜鸡汤喝得干干净净。

  看着她近乎虔诚地喝一碗白菜汤的样子,李青莲也,“真好打发,方才莫名其妙大哭,结果吃点白菜就立马满足了。奇怪的女人……”

  明琇喝完了最后一滴汤,红着眼道:“这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白菜!”

  “不过一碗汤而已,不必客气。明琇,看你眼角红红的吃白菜的样子……你是兔子吗?”

  明琇猛然放下筷子,怔怔地看着他。

  他和那时候说的话一模一样……

  李青莲指了指明琇护在怀里的碗,“瞧你这护食的模样,像极了我从前养的白兔。不用护着你的白菜,这一锅都是你的,我不和你抢。”

  明琇虽然没能让他重新爱上她,但她深深陷在他给的这片温柔包容里,嘴里心里都是一片暖意。

  “被抓住胃的好像是我呢。”

  【三】不经意的夸奖

  “青莲,你一路上行侠仗义,帮助了许多人,好有侠士风范啊!”

  “确实。”

  “你好有才华啊。”

  “那还用说?”

  “……说起来,青莲,你打算光棍到什么时候?”

  “急甚?我要谁家姑娘,还不是一招即来。”

  几个回合下来,明琇决定放弃夸奖这一招,因为无论她再怎么夸奖,似乎都夸不过他本人。

  【四】保护欲

  太多的巧合背后是处心积虑。

  过多的偶遇背后是长久的等候。

  如是被明琇缠了数月,李青莲忍不住问她:“明琇,你为何总是阴魂不散?”

  明琇眨眨眼,“我有吗?”

  不言自证!白了她一眼,李青莲没好气道:“你敢说没有?那为何我去边城你也去边城,我来为阿壑扫墓你也要恰好在这里?”

  明琇耸耸肩,“我来边城是因为我曾经在这里住过有感情,我来为城主上香是因为城主是我的旧识。总之我们确实碰巧见了好多面,但真的和你没关系。”

  “难道明琇不是因为太过痴迷而跟踪李某吗?”

  “不不不,你不要太自恋了。我说喜欢你,只是觉得你很像我孩子的父亲罢了。”

  这一刹那,明琇下意识抬头,感到李青莲眸中闪过的一丝怒意。

  他咬着牙,极慢地说出一句话,“你说我和那个对你始乱终弃的男人很像?”

  明琇大着胆子道:“嗯,很像,不过他没有对我始乱终弃,只是忘了我罢了。不知道你的腹部和左胸是不是也有一新一旧的两道疤?”

  左胸有剖丹留下的疤痕,而腹部有一道新疤,则是在鞠文斐刺他的那一剑的位置上。

  额头有青筋暴起,李青莲克制住暴怒,压低嗓子道:“从今往后,不要把思念浪费在不在乎你的人身上,专心喜欢我。”

  明琇:“可是你不是很嫌我吗?”

  “我管我嫌,你管你喜欢就好。至少比那个男人强。”

  明琇忍不住笑了出来,“哈!很有道理嘛!”

  【五】特殊技

  在以上经典套路都无果的情况下,明琇被逼急了,她决定采用强取豪躲的战术策略。

  这一次与她合谋者,是一个丑萌的机甲人。

  机甲人有一个老者的灵魂。由于贺老的生魂早已宾天,明琇改变历史所消除的记忆又对死魂不起作用,于是,贺老便成了这个世上唯一一个还记得她的人。

  那位智慧的老者听闻她追求李青莲的种种趣闻后,并没有给出任何实质建议,只是笼统地说:“对付青莲这孩子怎么样都可以。”

  明琇却不那么自信,“真的吗?都过去三个月了,他好像还是没有重新喜欢上我。”

  老者的笑意味深长,“要相信感觉的存在可以超越记忆。”

  感觉?明琇管不了这么玄乎的东西。她就想先得到人,再得到心。

  某日,她趁李青莲彻夜饮酒,偷偷在他的酒里下了某种烈性的药,然后诱他去到房间里,合上门,门外就传来机甲人的齿轮划过的声音,随即只听“咔嚓”一声,门就被上了锁。

  明琇看着李青莲饮下那坛酒,踮起脚尖在他唇上亲了一口,勾着他的脖子笑道:“满意你所看到的吗?”

  强扭的瓜不甜?

  明琇并不在乎,她有一辈子的时间去扭。况且,她知道她的瓜有多么甜美。

  李青莲突然举起酒坛给她看,原来那坛酒一口都没有少。他行走江湖多年,要是这么容易中招,怕是也活不到这么大,刚才他只闻了闻坛口,就知道里面有什么东西。明琇这才意识到自己的所作所为有多么夸张。

  糟糕,翻车了。

  被当面拆穿的明琇只觉脸上滚烫,赶忙松开手就要往后躲,冷不丁撞上他的胸口。

  李青莲顺势搂过明琇,低头对着怀中独眼美人,坦坦荡荡:

  “对你,不需要这种药。”

  作者有话要说: 完结!

  一开始想写这本书就是基于对于儒道侠的幻想,然后,男主是最先成型的,脑海中蹦出一个白衣飘飘御剑飞行,同时抱着贝斯唱摇滚诗歌的朋克剑仙。这个形象一出现就在我心中十分顽固,以至于基于此,催生了诸多关于古风朋克的设定。

  琇琇和莲莲的故事就到此告一段落啦!

  最后,感谢观阅。蠢作者求一个作收,专栏里的坑都会慢慢填起的(认真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