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_12
作者:水阡墨      更新:2020-08-11 20:12      字数:4542
  染上了暗色。白清明突然露出一笑,用让人心尖儿发颤的诱惑声音问:“那么,在下此番也算掏心掏肺,作为公平,你是否也该坦诚相见——可爱的小麻雀,你千里迢迢跑到这风临城,到底是来干什么呢?”

  小麻雀,小麻雀。

  我吓傻了,茶水洒了一身。

  原本以为这城内的人都是肉眼凡胎,哪能瞧出我的真身。说起来惭愧,虽然名字取得雄心壮志的,其实我只是个妄想便凤凰的麻雀。以前还做麻雀时,跟着一大群族鸟在房檐嘴碎,争地盘,偷食,吃软怕硬,见风使舵。如今成了精,有了人形,骨子里的鸟性却是改不了的。

  我有些怕了,我怕他是那把弹弓藏在身后手心里握着小米伪装的孩童。

  “你不必怕,我不是柳非银,没那么爱多管闲事。”

  白老板说起他咬牙切齿面露凶光。在锦棺坊呆的日子不久,却知道那个柳非银名义上是棺材铺的伙计,私下却是惹是生非完还要自家老板帮忙擦屁股的人物。正说着,那人便领着那个鹅黄衫的女娃小荻来了,桃花眼里含着水,对谁都亲热。

  不过他们再和气,这锦棺坊也成了我的心病。

  我就这一条命,即使苟延残喘,也想好好的活着。

  对我来说,凉茶铺子很安生,有烟火气息,还有我喜欢喝的酸梅汤。

  “喂!”

  无比冷清又便扭的打招呼声,我扭头看着店花。

  他没看我,板着脸:“你现在夜里是睡在城外的老离树上,还是去白大哥的棺材铺那里?”

  其实比起那黄鼠狼和野猫出没的野外,锦棺坊的确很舒坦。不过,我可不敢以身试法,告诉那个总是用打量食物的眼光看着我的绿意,麻雀肉真的很不好吃。

  “其实现在城外的树上挺凉快,总不好叨扰人家。”

  “嗯。”店花总算把高贵的脸转过来,“凤彩,你来风临城干什么?”

  白老板这么问,店花也这么问。

  现在的男人真是无理,怎么爱打听人家姑娘的隐私呢?

  但是我有些疲惫了,店花如碧波般的眼一瞬间让我叹气了:“我来找人。”

  “情人么?”

  我看着他笑得挺无奈的:“一个我永远不想找到的人。”

  店花想了一会儿,瞪了我一眼,几天都不理不睬的,不知道那想法到底偏了几里地。

  「我是麻雀,成了精在这美丽的疆土上走一遍,也只能这么多。再多便是奢求,是强求。」

  凉茶铺的常客都知道店花不是本地人,听说是离家出走,真是有出息得紧。他在城东租了个小院子,院子里种着韭菜,挺简陋,却也被店花收拾得挺干净。他家屋顶的稻草很软,躺在上头晒太阳很舒服。趁我精神松懈的时,店花也锲而不舍地问我在找什么人,我只能苦笑。

  店花问了几次,也就不问了,不过我很感动,因为店花关心我。

  于是我也心里热乎乎地关心他:“你什么时候回家去,家里人怕是担心坏了。”

  “我家里人才不会担心,父亲说了我不是他的儿子。”

  “你做错了事?”

  “我弄丢了一样东西,是聘礼,不过我原本也不想去送的。”店花耸耸肩,无所谓的说,“父亲说让我滚,找不到就别回去,所以我就滚啦。”

  “家里人都是嘴上骂着你这个小兔崽子走了就别再回来,可是你回去还是揪着你的领子哭着骂,你回来做什么啊,滚出去啊。”我笑嘻嘻地偷吃店花剥好的花生仁,“都是口是心非的,其实比谁都怕你在外面受委屈。”

  店花被破衣裳包裹的身子像豆腐捏成的,只有好人家的小孩才能养得这么漂亮,怕是没吃过什么苦。在这凉茶铺子里当伙计,那点微薄的工钱也仅仅够他填肚子。他连剥花生都能磨红手指,却很认真的低着头说:“我没打算回去,也没打算按照我父母亲的安排去光宗耀祖。我在这里挺好的,日子是清贫了些,可是我挺喜欢,这样过下去挺好。”

  为茶米油盐发愁的日子,店花还没过厌。若他知道穷人的烦恼就像韭菜,割完一茬还有下一茬时,怕是心里便后悔,有了后悔就心生怨恨。

  不过,我心里还是隐约希望没有那一天的。

  见我只是笑,店花有些危险的眯眼:“喂,你是不是嫌我穷?”

  “没有,我也觉得你说的这种日子很好,清贫些也好,日子太美好也让人觉得不长久。”我说,“我也是很喜欢的。”

  店花真是孩子气,立刻就笑了,继续偷吃花生仁他也没生气。我们俩并排坐在门口,那个觊觎他,想讨他做上门女婿的姑娘咬碎了牙齿。

  白天我在凉茶铺,晚上便睡在城外的百年老离树上。这天夜里风雨交加,我睡得正熟,被闪电匹醒,刚要骂娘,却见头顶罩了一把油纸伞。有一张脸俯视而下,脸儿红扑扑的瞅着我。我也认真瞅着他,越瞅越觉得他在人类的相貌中是出类拔萃的。

  他恶人先告状:“喂,你乱看什么?!”

  我忙敛下眼心如止水。

  “抬起头来看我,谁准你低头的!”店花更恼怒了,索性拉着我的肩鼻顶着鼻,眼对着眼,“从今后我准你乱看,不过只准看着我,明白了?”

  我下意识地点了头,有点昏昏沉沉的。

  店花脸更红了,嘴角却抿了起来,眸中的碧绿变得深邃起来,如流光美玉。原本店花是准备吓死我,如今是要迷死我了。我真是瞧傻了,看见店花嫩嫩的唇压下来飞快地亲了一下,又摆出认真的姿态来:“那就说定了。”

  娘嗳,人家说电闪雷鸣吓病了的人容易发癔症。发癔症的店花把伞卡在树枝上便溜下树,消失在茫茫雨色里。那夜我失眠了,在树上辗转反侧,又坐起来看着头顶的伞发怔。我这才发觉店花对我是有那种意思的,若有似无追随的目光,空了就会添满的碗,还有空闲时剥好的花生仁,除此以外,愚蠢的我没发现什么蛛丝马迹。

  不过,心下还是为那蜻蜓点水的亲吻乱了方寸。

  次日我没有去凉茶铺子,无处可去,就只能去锦棺坊。进门见绿意正跟柳非银斗嘴,白老板在算账,有客人来不分贵贱都好茶好水的招呼上。绿意不待见我,大约是白吃白喝了些日子,替他家老板心疼银子。见她摔摔打打,没个好脸色,恨不得将那香茗泼到我脸上。再厚的脸皮也快兜不住,柳非银招我附耳过去,笑得挺奸诈:“凤彩,那个小朱伙计为了你跟她翻脸,她那是嫉妒你呢。”

  我只能当笑话听听,喝过香茗蹭过饭,绿意立刻瞪着眼,挺泼辣挺直接:“你什么时候离开风临城?”

  “快了。”

  “要走就快些走,这样拖拖拉拉招猫逗狗的不是讨嫌么。”

  我脸皮够厚,倒也不怕被人数落几句就直起地一走了之。柳非银闲时嘴碎跟我说,绿意以前喜欢过一个男人,那个男人却只是利用她。绿意倒不怕喜欢上别人,却也是格外慎重。柳非银还说,既然是绿意看上的,八成是个不错的家伙。

  夜里店花又来了,他爬树挺利索,坐在枝桠上问:“今天怎么不来?”

  “我去白老板那里了。”我截住他偷瞟我的眼神说,“对了,朱雀,我快离开了。”

  店花立刻瞪大了眼,呼吸都屏住了,有些难以置信似的。

  “原本我来这里就是找人的,既然找不到我便要走了。”我赔笑,却怎么也不能做出轻松愉快的模样来。店花的脸上却有了裂纹似的,我当作没看见,继续说,“朱雀啊,你以后好好过罢。捱不住便回家,家才是最好的。”

  其实绿意说的也对,这样拖拖拉拉的确害人。

  可是我却没有后悔过。

  店花那青山绿水的眉眼,生生往心肉里钻,疼得叫人咬紧牙都忍不下。这张脸却开始有了哭意,硬生生的忍住,眼睛瞪得快要裂开,眼白已经红透:“你你……我……我们说定了的……你你……你反悔……”

  我淡淡的敛眉:“我并不记得跟你有什么约定,你记错了罢。”

  这席话说完,我跳下那株离树,兀自往城里走。

  如今我才看清楚自己骨子里那股小家子气的鸟性是改不了的,我是麻雀,成了精在这美丽的疆土上走一遍,也只能这么多。再多便是奢求,是强求。而有些东西是强求不来的。

  我去了锦棺坊,薄薄的晨曦中,白清明与柳非银支了一个竹塌在门边下棋。

  老板没回头,只是问:“凤彩,你可要想明白,这东西你不愿意谁都强迫不了。”

  柳非银咬着手中的棋子,有些惋惜似的:“你错过这回可没下回了,现下还有谁这么老实的,还真是笨得可以。”

  他们都心如明镜,倒是我觉得天衣无缝,着实雀目寸光。

  我有些不好意思:“拿了不是自己的东西,终究心里过不去,患得患失这般难受,还不如还了。”

  白清明没再多说,伸手束起发,从袖里拿起法器月华剑。

  封魂师,用扇和剑做法器,扇舞镇魂,剑舞渡魂,扇剑双舞那便是灭魂。

  刹那间紫灰色的发丝在第一缕晨光里闪闪发亮,他的身姿犹如彩蝶起舞,足尖离地,袍脚的花生出了香气,落满了月华的剑影劈开我的灵台。

  一根长长的七彩流光的尾羽轻飘飘地落在了地上。

  「城外庙里的菩萨,慈眉善目嘴角微翘,怜惜地望着凡间渺小的生灵。菩萨他高高在上什么都能看得见,我又能逃到哪里去?」

  昨昔的我,是没什么奢求的。

  麻雀嘛,顶多是做做梦,妄想着有一日能变成凤凰,翱翔于九重天之上。其实心里比谁都清楚,这世上还没听说过几只麻雀能修炼成精的,机缘是可遇不可求的。于是我每天在一个叫醉梦轩的店铺屋檐下,日子过得寡淡却安生。

  店铺老板叫白寒露,身上有危险兽类的气息,样子也太冷了些,其他鸟兽便不敢靠近。原本我也是惜命得紧,大约是有一日与他四目相对,他突然歪头一笑,将手中的饭团举起来。

  如云般洁白的是他的发,琥珀般坚韧是他的眼,伽罗花瓣般柔软的是他的唇。

  我不知是哪根神经断了线,于是飞到他袖口,啄食了他手上的饭团。而从那以后便没有去觅食过,他不吝啬食物,还喜欢给乱七八糟的东西取名字。而像我这么一只乱七八糟的麻雀,他却取了个雄心壮志的名字,他说:凤彩这个名字好,你便叫凤彩罢。

  偶尔会有从风临城来的书信,是他的师弟。

  他不太喜欢那个师弟,他身边的那个跟进跟出无比忠心的伙计游儿也不喜欢他那个师弟。其实我看过他师弟来过的信,每次都是寥寥数语,关怀如冲淡了的香茗,偶尔遇见麻烦事需要帮忙也很客气,像两个陌生人。

  我蹲在老板的肩上,有次听他落了霜似的声音:凤彩,我师弟好像也没这么讨厌,是不是?

  我当然不会回答他,只是赞同地扑棱棱翅膀。他伸出长指摸摸我的脑袋,结了霜的眼微微回暖,有些薄薄的孩子气。

  我想我短暂的一生便要这样匆匆而过了。

  ——直到某个清晨有个眉眼含翠的少年人敲开醉梦轩的门问:寻找失物的生意这里接不接?

  那天我在檐下舒舒服服地梳理羽毛,檐下支了竹塌,生意也谈得极其顺利。那少年人要找的是一根凤凰尾羽。我那时才知道少年是多么了不得的人物,他是当今天界最尊贵的女人天妃伽蓝的仆从,而天妃伽蓝的真身是一只七彩凤凰。凤凰惜羽。那根羽尾是天妃让他送给他未婚妻的见面礼。这么重的礼,却被他一不留神丢在凡间。

  他的报酬是一颗火红的却冒着寒气的珠子,那定然不是凡间之物。

  白寒露瞧着那珠子眼波荡了荡,却没接:“凡间飞禽众多,那尾羽八成也找不到了,这寒火珠你先收着,若能找到再交换也不迟。”

  年轻人倒也没什么着急,看似比白寒露还冷淡,只是说:“嗯,找不到也没办法,天意如此。”

  “听闻你们比翼鸟族只与同族通婚,一雄一雌比翼双飞,恩爱无双。”

  年轻人嫌他话多似的,起身拍了拍袍子上的褶子,模样挺轻松。

  他继续问:“反正找不到尾羽我父亲也不会允许我回去了,你跟我说说这凡间九国内,哪个地方